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包分机及配套设备配件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大连市分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26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翟先生0411-8366193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羽 0411-39728170
代理机构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中华西路137号
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采购内容及要求:采购单位确定一家包分机及配套设备配件定点供应商,服
务期限为签订1年定点供应商供货协议。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因本次采购包分机配件为原厂机器配套配件,市场上无法找到替换产品,包分机及配套设备安装厂家为中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该公司提供的配件具有唯一性。
根据《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大连市分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中的(一)和(三)条规定:“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相关审批流程批准后,可实行单一来源采购。(一)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
综上所述,建议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包分机及配套设备配件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三、开标时间:
2019年3月29日上午10:00点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拟定唯一供货商名称:中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超前路23号院H区2层201室
五、其它补充事宜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征求意见期限从2019年3月18日起至2019年3月
22日下午16时止。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
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
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
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9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