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2019ZJTF-ZB(FM)-051)
一、内容:
1、原招标文件约定的服务内容调整为:
在投标人自有B2B平台上为甲方定制专属采购页面;提供品牌知名、市场认可度高、质量可靠、主流通用、标准化的原厂(生产者)全新正品货物进入专用平台;指定专门的团队和人员对专用平台及商品相关信息进行及时维护;制定价格管控措施;为网上商城制定专门的订单处理及售后服务方案;组建项目服务团队,为甲方提供定向服务;提供现场安装、调试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书”。
2、本项目评分细则调整为:详见附件。
延期开标:2019-06-21 13:30:00。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天津市分公司监察部门。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花园路4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22-2712186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建源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海泰信息广场C-211室
联 系 人:谢正、刘颖
电 话:19922638189、23707061
电子邮件:zjytjfgs@163.com
电子邮件: zjytjfgs@163.com
附件:
9.1 分值构成
序号 |
评审项目 |
满分 |
备注 |
1 |
商务部分评分 |
30分 |
|
2 |
技术部分评分 |
50分 |
|
3 |
价格部分评分 |
20分 |
|
合计 |
100分 |
评审内容详见以下附表:
附表一:商务部分评分表(满分30分)
序号 |
评审分项 |
评审标准及说明 |
分值 |
1 |
注册资金 |
注册资本5亿及以上得5分; 注册资金3亿-5亿得3分; 注册资金1亿-3亿1分; 注册资金1亿以下得0分; |
5 |
2 |
项目业绩 |
提供近三年(2016年至今)与政府、事业单位、国企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一个得0.5分,最高得10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专属网页截图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及专属网页截图,未按要求提供的不予计算。 |
10 |
3 |
仓储能力 |
提供在京津两地行政区域内设立的仓储服务点的证明文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明复印件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具备上述要求的仓储服务点,且提供证明文件的:根据仓储服务点的数量、面积、点位等情况得0-5分。 |
5 |
4 |
平台营业额 |
投标人电商平台2016年-2018年营业额均达到800亿元得3分,2018年平台营业额在1000亿的基础上,每超过100亿得1分,最高得7分;须提供企业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及电商平台营业额相关数据资料,未按要求提供的不予计算。 |
10 |
附件二:技术部分评分表(满分50分)
序号 |
评审分项 |
评审标准及说明 |
分值 |
1 |
账期应答方案 |
根据乙方提供的账期天数、账期额度、账期服务费等应答方案,进行综合评价: 方案优,得9-10分;方案良,得6-8.5分;方案中,得2.5-5.5分。方案差,得0-2分。 |
10 |
2 |
日常运营服务方案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日常运营服务方案(包括系统功能、日常维护、大宗货物购销渠道管理、产品质量控制、商品信息维护、价格管理控制措施、项目人员配备、结算流程、线上咨询服务等服务内容)进行综合评价: 方案优,得11-12分;方案良,得7-10.5分;方案中,得3.5-6.5分。方案差,得0-3分。 |
12 |
3 |
配送能力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配送方案(包括配送响应速度,配送范围覆盖、免运费金额、物流公司所属情况(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予以计算)、配送时限等内容)进行综合评价: 方案优,得9-10分;方案良,得6-8.5分;方案中,得2.5-5.5分。方案差,得0-2分。 |
10 |
4 |
B2B平台 |
投标人须具备成熟、稳定的B2B电商平台,运营时间3年及以上的,得5分;运营时间3年及以下2年以上的,得3分;运营时间2年及以下1年以上的,得1分;运营时间1年及以下的,不得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不予以计算。 |
5 |
5 |
库存锁定时间 |
根据投标人所报库存锁定时间进行评价(时间长为优),得0-2分。 |
2 |
6 |
平台商品 |
根据投标人电商平台,食品、办公用品、办公设备、低值易耗品、劳保用品、家用电器、日用品自营商品的品牌、数量等内容得0-5分 |
5 |
7 |
售后服务方案 |
根据所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的优、劣进行评价,得0-4分。 |
4 |
8 |
支持手机app |
B2B平台是否支持手机app下单得0-2分。 |
2 |
9.2价格部分
9.2.1评标基准价=折扣率最高的有效投标报价(如:所报折扣率分别为0.7、0.8、0.9则0.7为评标基准价)。
价格部分得分(保留2位小数)=(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投标单位报价)×20。
9.2.2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投标报价时应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校核,确定评审报价;评标委员会可对认为可能低于企业成本价的投标单位进行报价质询,如证实投标报价确实低于企业成本价的投标将视为废标;本项目设置拟采购产品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过其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