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邮政研究中心《2019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2019-06-11来源:中国邮政网

  采购编号:ZX-20190528-1

  项目介绍

  1、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邮政研究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就“2019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编号:ZX-20190528-1)项下的服务以公开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询价。

  2、项目概述:本次采购的法律顾问服务主要用于为采购人日常对外服务、合作及采购提供法律咨询等一般法律服务。

  3、询价内容:

  采购项目

  期限

  服务地点

  内容

  响应时间

  一般性法律咨询服务

  一年

  北京

  1.提供我院日常科研业务与管理中的所遇问题之法律咨询服务,依法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2.起草、制订、审查和/或修改日常科研业务与管理中的各类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3.应我院要求,参与合同谈判,起草、审查和修改谈判中往来法律文件,并提供法律分析与论证;

  4.应我院要求,就我院已经或将要发生的各类纠纷提供法律分析与论证,提供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纠纷进入法律程序前的谈判、协调与调解;

  5.从法律角度协助审查、修改企业劳动人事管理制度,规范员工聘用、培训、福利待遇等劳动人事管理;

  6.应我院要求,对我院重大经营决策、重大投资提供前期法律分析、论证,并提供法律意见与建议;

  7.对我院涉及知识产权的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建议;

  8.应我院要求,就我院日常科研业务与管理行为的合法、合规性及法律风险管控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9.参加我院的有关业务会议,参与磋商、谈判、调研,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10.配合我院开展法律培训和法制宣传,为我院员工每年至少举办1次法律培训,提高员工在经济活动中利用法律保护公司合法权益的意识和水平;

  11.见证我院有关重大法律活动;

  12.提供法律法规信息,并及时通报与我院业务有关的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立法原理、司法解释、执法动态;

  13.按季度对我院的合同修改及其他法律事务进行小结,并向我院提供书面报告;

  14.合同期限内双方一致商定的其他事项。

  发出通知后一个工作日内

  详见第五部分技术(服务)规范。

  注: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询价,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4、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销售、安装和服务的企业;且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供应商必须遵守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供应商须获取询价文件并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4)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5、询价文件的获取方式:

  电子邮件方式。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19年6月11日至2019年6月13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与项目采购负责人联系(详见第7条)。询价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6月18日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建材城西路65号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中国招标网(http://www.zhaobiao.cn)上发布。

  7、项目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年。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邮政研究中心

  详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建材城西路65号

  邮    编:100096

  项目联系人:李明

  电    话:010-82913076

  电子邮件:limingcpst@postoa.com.cn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珠市口支行

  开户账号:0200003109200370344

  纳税人识别号:91110114MA01G8L78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