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邮政集团浙江省分公司关于集中采购和招投标的有关规定,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丽水市分公司拟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丽水市分公司异地交流人员房屋采购项目”(采购编号:No.LSPOST-ZL-19004)项下的房屋租赁服务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一、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丽水市分公司异地干部人员租赁交流用房采购项目
二、采购组织类型:单一来源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服务期、预估采购金额):
合同包号 |
物资序号 |
物资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 |
报价要求 (按计量单位计算的单价) |
计量单位 |
服务期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量(万元) |
1 |
1 |
交流干部宿舍 |
根据省分公司对租房费用及面积限额的明确规定,四级领导人员3103.2元/月 |
年租金含税预算上限3103.2元/月 |
1 |
1年 |
3.72 |
2 |
交流干部宿舍 |
根据省分公司对租房费用及面积限额的明确规定,四级非领导职务人员、各县(市)寄递事业部副总经理、市寄递事业部部门副经理和中心经理等通过正式手续在全市范围内异地任职、交流期6个月(含)以上人员2327.4元/月 |
年租金含税预算上限2327.4元/月 |
4 |
1年 |
11.04 |
|
3 |
交流干部宿舍 |
根据省分公司对租房费用及面积限额的明确规定,三级领导人员3879元/月 |
年租金含税预算上限3879元/月 |
1 |
1年 |
4.65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证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供应商为自然人,具有有效的身份证;
2.供应商必须遵守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4.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5.供应商提供的房屋需满足以下要求:
(1)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房产无抵押证明(提供承诺文件)及房屋产权证明文件;
(2)供应商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3)房屋位置要求:丽水市城区范围内,距离办公所在地2000米范围内;
(4)房屋楼层要求:地面以上住宅楼、装修房;
(5)供应商所提供的房屋水、电、暖齐全,符合安全消防要求,生活设施齐全,拎包入住;
(6)合同条款要求的其他内容。
6. 对列入我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允许其对本项目进行应答。
五、响应文件
1.响应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7月10日至2019年7月12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 响应文件获取地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丽水市分公司采购中心(莲都区大众街3号邮政大楼6楼采购中心)。
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7月24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应答文件装订密封,并送至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六、应答文件提交地点:丽水市邮政公司采购中心(大众街3号邮政大楼6楼)
七、应答谈判时间:2019年7月24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
八、应答谈判地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丽水市分公司采购中心(大众街3号邮政大楼6楼)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丽水市分公司
联系人:蓝若菲
联系电话:13857089045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丽水市公司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