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丹东市分公司包装物供应单位采购已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丹东市分公司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委托辽宁方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资格后审)。凡符合下述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本次投标。
一、采购内容
1. 项目概况: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丹东市分公司包装物供应单位采购
2. 采购范围:编织袋包装袋供应商。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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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类 |
规格 |
做工要求 |
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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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编织袋包装袋 |
75*115 |
加绳圈口 |
2.8 |
详见谈判文件技术要求中样品所示。 |
80*120 |
正常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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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40 |
正常 |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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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190 |
正常 |
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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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150 |
覆膜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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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95 |
正常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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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60 |
正常 |
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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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80 |
正常 |
1.0 |
3. 供货服务期限:2019年8月20日起至2021年8月20日止,采购人每次要求供货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4、项目地点:采购人在合同中规定的交货地点。
5、质量标准要求:满足国家规范合格标准。
6. 采购限价:年度采购限额约人民币24万元,各供应商对标包号1中各项规格的报价不能超过其标注的限价。
7、其他要求: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 个标包。各供应商必须对标包号1中的所有规格货物进行报价,如有缺漏该供应商的竞标视为无效。
二、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拥有本次采购物资能力的生产商或一级代理权且有固定厂房或店铺,对本次采购物资储备充足,并满足采购方采购需求。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提供的经销授权或代理商资格证明材料。
3、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必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能够直接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4、供应商最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综合实力,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5、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供应商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注:供应商为满足以上条件,提供虚假证书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已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于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8月5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将以下材料(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如果供应商不是采购产品的制造厂商,须具备采购产品制造厂商出具的产品销售授权书或产品销售代理证书。到辽宁方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3楼采购部购买竞谈文件(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送至辽宁方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丹东市沿江开发区滨江中路128号-7)招标代理部并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500元,售后不退。
四、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8日14时00分,辽宁方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丹东市沿江开发区滨江中路128号-7)三楼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开标会议。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公告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公告,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上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上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丹东市分公司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浪头镇新城区科技路2号
联系人:崔女士
联系电话:0415-2143677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方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丹东市沿江开发区滨江中路128号-7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415-3195007
电子邮箱:fyzbdl@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