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温州市分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温州市分公司运钞线路外包服务类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采购项目编号:
ZJZT-2019-1737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19年9月6日
五.更正理由:
鉴于浙江地区运钞公司的营业执照范围内没有涵盖押运(武装押运)这条内容,因此把“供应商资格条件”第2.2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押运(武装押运)等凭《保安服务许可证》经营的资质”更正为“须有公安局批复的武装押运文件证明材料”。
六.更正事项:
1.“供应商资格条件”第2.2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押运(武装押运)等凭《保安服务许可证》经营的资质”更正为“须有公安局批复的武装押运文件证明材料”。
2.应答文件售卖时间更正为2019年9月18日至2019年9月20日。
3.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由 2019年9月17日14 时30分(北京时间)并更为2019年9月2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4.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延长至2019年9月2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七.其他事项:
采购人名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温州市分公司】
联系人:【徐工】 电话:【0577-8808890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河东路215号】 邮编:【310015】
联系人:【林友成、赵阳君、刘克柏】 电话:【13868806889】
传真:【0571-85174980】 电子邮件:【1468380371@qq.com】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温州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