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竞争谈判条件
本竞争谈判项目“金融网点室外高清监控系统更新改造工程项目”,谈判方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鹤岗市分公司,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竞争谈判条件,现对高清监控系统更新改造项目进行公开寻源。
2.项目概况与竞争谈判内容
2.1项目名称:金融网点室外高清监控系统更新改造项目
2.2项目地点:黑龙江省鹤岗市。
2.3质量标准:符合GA38-2015《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标准
2.4设备采购及人工安装:54台摄像机采购及安装、29台硬盘机采购及安装
2.5服务周期:15天
2.6招标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公开竞争谈判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此次招标相关内容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3.2供应商发票要求:能够抵扣进项税额的统一发票。
3.4供应商在人员、资金、服务水平等方面具有保障能力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供应商必须承诺:(1)供应商在以往的招标投标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2)供应商在中标之后不得分包或者转包给其他公司;(3)供应商在过去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任何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投标承诺须加盖公章)。
3.6拟参加本项目谈判的潜在供应商须自行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信用查询,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严禁参与本项目谈判。
3.7与谈判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谈判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谈判;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谈判,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
3.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竞争谈判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争谈判。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19年9月20日至2019年9月24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3)有效的营业执照(4)开户许可证,在黑龙江省鹤岗市向阳区红军路8号402室,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鹤岗市分公司现场进行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成交时间详见谈判文件,谈判地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鹤岗市分公司(黑龙江省鹤岗市向阳区红军路8号)。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谈判公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及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
7联系方式
谈判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鹤岗市分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向阳区红军路8号
联 系 人:宋杰
电 话:0468-3233991
电子邮件:39320738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