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浙江省普陀区分公司安保服务外包项目采购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9-09-23来源:中国邮政网

  本采购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浙江省普陀区分公司安保服务外包项目,采购编号:舟邮采【2019】006 ,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舟山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就本项目的谈判文件进行响应。

  1、采购内容:

  (1)提供各相关储蓄营业网点营业期间的安保服务工作;

  (2)岗位需求:每个网点需网点保安岗1个;

  (3)供应商须确保各金融网点在服务时间内每个相应人员配备到位。

  具体服务场所、时间、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附件)。

  (4)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条件: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许可证的经营范围须涵盖本次招标内容;

  (3)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分公司应答人以所代表的总公司注册资本为准;

  (4)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5)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对列入我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允许其对本项目进行应答;

  (8)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应答;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9月26日-2019年10月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工作日,下同,),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舟山市定海区解放东路218号办公楼214室。

  (3)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提供: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联系方式)复印件,向采购单位获取采购文件电子版;

  2)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为分公司投标还须提供经总公司法人代表签字的有效授权书及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

  3)提供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许可证的经营范围需符合本次招标内容)且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并能对外提供有偿保安服务。

  4、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5日上午9时00分

  递 交 地  点:舟山市定海区解放东路218号办公楼214室

  递 交 方  式:纸质文件

  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20000 元)

  交付方式: 保证金应以支票/电子汇款/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并在本项目2019年10月14日16时30分前到打入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舟山市分公司规定帐户,逾期拒绝接受投标。(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当在银行缴付凭证上标明投标单位名称)。

  收款单位: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舟山市分公司

  开户银行:市工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206020109021020836

  6、第一轮谈判时间和地点:2019年10月15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地点:舟山市定海区解放东路218号办公楼214室

  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本竞争性谈判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

  (3)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届时请投标人派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谈判会。

  7、其他事项

  (1)本次本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

  (2)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3)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活动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准备、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及参与投标的有关费用),无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或成本。

  (4)为了提高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希望领取了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招标的单位,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3日前,按采购公告第8条的联系方式,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告知招标人。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舟山市分公司

  地  址:舟山市定海区解放东路218号办公楼214室

  联系人:王惠龙                  电话:0580-2327875   13957218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