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湖北省分公司生产、非生产用房及配套设施装修改造服务供应商入围项目(标段17:林区第二次)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集中资格预审,本次公告仅针对标段17:林区,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集中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集中资格预审范围
2.1 项目编号:HBXT2019-113012
2.2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湖北省分公司生产、非生产用房及配套设施装修改造服务供应商入围集中资格预审(标段17:林区第二次)。
2.3 招标内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湖北省分公司生产、非生产用房及配套设施装修改造项目主要包括全省17个市州分公司网点(投递站)各类用房的装修改造工程。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改造(门头店招、地、顶、墙、门窗、营业柜台、背景墙)、水电工程(水电、照明、卫生洁具)、暖通工程等,包括建设单位进行提供的地砖、防弹(砸)玻璃、防尾随门、标准化产品等材料安装及配合等工作。具体实施内容详见实际工程设计施工图,工程量详见实际项目工程量清单及项目描述。
2.4 项目性质:施工招标,集中资格预审。
2.5 集中资格预审有效期限为:2年。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7个标段,标段名称及入围数量如下表: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入围数量 |
标段1 |
武汉 |
6 |
标段2 |
宜昌 |
6 |
标段3 |
荆门 |
6 |
标段4 |
荆州 |
6 |
标段5 |
襄阳 |
6 |
标段6 |
十堰 |
6 |
标段7 |
随州 |
6 |
标段8 |
孝感 |
6 |
标段9 |
黄冈 |
6 |
标段10 |
黄石 |
6 |
标段11 |
鄂州 |
6 |
标段12 |
咸宁 |
6 |
标段13 |
潜江 |
6 |
标段14 |
仙桃 |
6 |
标段15 |
天门 |
6 |
标段16 |
恩施 |
6 |
标段17 |
林区 |
4 |
允许重复入围,但同一申请人入围的标段数量不超过6个。
2.7 质量保修制度和保修期限:质量保修制度按现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保修期限,装修工程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2年,防水工程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5年,主体结构为终生。
2.8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7日内支付预付款(合同价的30%);工程完工初验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5%,审计结算完成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总额的97%,剩余3%的工程价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两年后的十四个工作日内如无质量问题,支付质量保证金的90%(无息返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五年后的十四个工作日内如无质量问题,付清全部质量保证金(无息返还)。若不存在防水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两年后的十四个工作日内如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支付质量保证金。
3.1 申请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公司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2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财务要求:申请人应具有良好财务状况,须提供最近三年(2016至2018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
3.4 业绩要求:申请人须提供2016年至今承接过至少2个单项合同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已完工的装修工程施工,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完工照片。
3.5 质量要求:申请人须承诺“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国家、省、市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工程的施工、验收均须符合《GA/38-2015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GA/745-2017 银行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安全防范的规定》、《GA/858-2010银行业务库安全防范的要求》等国家、行业标准。必须满足邮政企业形象手册及工艺要求”。
3.6 项目经理资格:申请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及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注册或登记单位名称须与申请人名称一致),2016年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接过至少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工程施工(提供相关合同证明材料)。
3.7 如申请人为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外省建筑企业进鄂施工年度备案信息。
3.8 拟派施工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拟派的项目组人员配置要求至少5人,其中:项目经理1名、技术负责人1名、质检员1名、安全员1名、施工员1名,并提供相应证书。
3.9 申请人须承诺“负责完成消防、安防等各项验收手续的办理,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10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及分包。
3.11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申请人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截屏打印并提供承诺书)。
4.1 本次集中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每标段按照审查方法择优选取前6名(不足6名取前5名,标段17林区取前4名,不足4名取前3名)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集中资格预审文件。
4.2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集中资格预审范围内的投标。
4.3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5个时(林区不足3个时),招标人重新组织集中资格预审。
5.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本次通过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zb.hbxttx.cn)进行项目报名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预审文件。凡有意参加者,2019年9月29日17时00分至2019年10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同下),登录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zb.hbxttx.cn)进行项目报名(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潜在申请人直接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潜在申请人请先注册,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注:招标代理机构仅对材料进行初步评审,材料真实性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阶段审核。
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zb.hbxttx.cn)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潜在申请人根据操作手册进行注册、报名、下载预审文件及投标。
5.2报名通过的申请人登录系统进行资格预审文件/预审文件的购买,每标段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元)整,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宝)缴纳购买预审文件费用,售后不退。
5.3无论预审文件是否收费,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报名通过的申请人,请务必在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zb.hbxttx.cn),进入“供应商登录”→“供应商门户”→“报名/购买标书”界面,选择招标项目进行预审文件购买操作,购买截止时间已过,供应商将不能购买标书,即不能参加此次招标活动,将无法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5.4潜在申请人针对注册、报名、网上投标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本项目获取预审文件联系人联系电话,覃女士:17771491682。
6.1 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递交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7日16时00分,地点为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招标运营楼二楼204开标厅。
6.2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6.2.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2.2 未按照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
6.2.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的。
本次集中资格预审公告仅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联 系 人:唐经理
联 系 电 话:027-83568593
代理 机 构: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惠济路10号
购买文件人:覃天 联系电话:17771491682
项目咨询人:雷霆 联系电话:18986180330
邮 箱:619828717@qq.com
代理机构投诉电话及邮箱:027-82417826、18907152396;邮箱:hbzbfw@sina.com (受理时间为09:00-17:00, 只受理质疑及投诉,不接受业务咨询)。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武汉市江汉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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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