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浙江省东阳市分公司快递包裹出口邮件处理服务外包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现公式如下:
一、采购人、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2、项目名称:东阳市分公司快递包裹出口邮件处理服务外包项目
3、采购内容:共计1个合同包,1个品类,预计总采购额431.5万元
合同包号 |
服务序号 |
服务名称 |
采购内容及要求 |
报价要求 |
计量单位 |
预估采购量 |
服务期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量(万元) |
合同包 |
1 |
快递包裹出口邮件全外包 |
由供应商提供场地和设备(不含安检机);外包环节包括邮件接卸、收寄、分拣(含集包)、封发、装车环节,同时按要求实现全路向集包 |
≤0.335元/件 |
件(袋) |
日均业务量14万件 |
3月 |
431.5万元 |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场地因素。前期经与多家业务外包单位洽谈,由外包单位提供场地和设备,至今只有一家外包单位能够提供符合作业要求的场地,其他外包单位均无法提供场地,导致无法实施后续外包工作。
2.旺季生产因素。本项目需求紧急,东阳市分公司提出:因为今年双十一不限流。如果本项目在双十一前不能完成,原业务场地无法运转,需在年10月底完成,,在“双十一”前试运行并根据作业情况及时优化完善,以满足“双十一”旺季的生产经营需求。
基于以上情况,按照省分公司集采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本项目通过单一来源的形式通过谈判进行采购。
三、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名称:杭州鹏荣源仓储管理有限公司
四、公示的期限
该项目的公示期限自2019年10月14日起至2019年10月16日止。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以上内容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反馈给采购人。
五、本次采购联系事宜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联系地址:金华市迪耳路458号金华邮政综合楼15楼。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579-82360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