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沈阳市分公司有声图书墙采购项目公开询价公告

2019-12-30来源:中国邮政网

  1、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沈阳市分公司叉车项目以公开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询价。

  2、 项目概述:辽宁省内14个地市有声图书馆墙

  3、询价内容: 有声图书馆墙

  本次采购内容包括各地量尺、设计、制作、货物运输、安装、发票、售后保修等所有费用合计金额。供应商须具有较强的生产和施工能力。有大型、异形亚克力项目雕刻生产能力,能够在全省范围内短时间完成制作、运输、施工及安装。

  注: (1)供应商须以为总价参加本项目的询价,并以总价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4、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企业(沈阳设有办事处,具有提供售后服务场所),且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可开具普通发票。营业项目中应包含设计、制作、雕刻亚格力展板项目。

  (2)本项目最高限价为5万元,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3)供应商必须遵守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9)报名时须递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询价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 2020年1月2日16:00时前到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72号沈阳市邮政分公司 七楼综合办公室 报名及获取询价文件。

  6、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30日8:00至2020年1月2日16:00止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月7日晚16:00时

  (3)公开询价时间:2019年12月30日16:00时

  (4)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72号沈阳市邮政分公司综合办  公室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http://www.chinapost.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沈阳市分公司

  详细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72号七楼综合办公室

  邮    编:110000

  项目联系人: 魏郁飞

  电    话:15640045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