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金华市分公司金东邮件处理中心灭火器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2020-01-10来源:中国邮政网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金华市分公司金东邮件处理中心灭火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HPOST2020-2),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金华市分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金东邮件处理中心(包括二三楼电商)及各揽投部灭火器将于今年10月底到期,明细如下:金东邮件处理中心4公斤ABC干粉灭火器530个、35公斤ABC干粉灭火器16个,各揽投部及办公场所4公斤ABC干粉灭火器70个、35公斤ABC干粉灭火器1个,另外各经营部门和运输班需更新及补充2公斤车载ABC干粉灭火器约120个。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共计1个合同包,预估总采购额49300元。

  合同包号

  物资名称

  主要技术参数

  预估采购数量

  报价要求(最高限价)

  确定成交人数量

  合同包1

  4公斤ABC干粉灭火器

  灭火器无漏气,并保证五年内正常有效

  600个

  60元

  1家

  35公斤ABC干粉灭火器

  灭火器无漏气,并保证五年内正常有效

  17个

  500元

  2公斤车载ABC干粉灭火器

  灭火器无漏气,并保证五年内正常有效

  120个

  40元

  1.3供货期:收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10日内送达;

  1.4配送地址:金东邮件处理中心(包括二三楼电商)及各揽投部,各经营部门和运输班;;

  1.5供货数量:最终供货数量按实结算;

  1.6报价:产品价格含运输、调试、人工、增值税发票、税费等一切费用。

  1.7需求部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1.8结算方式:签订合同后,货物送到指定地点,供货方向采购人提交送货清单,经采购人核对无误后,再开具结算金额的全额增值税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的二个月内支付发生金额。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成立并存在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2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应答。

  2.3供应商必须遵守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2.4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2.6具备国家规定的经营消防器材的资质。

  3.询价文件获取

  3.1获取时间: 2020年1月10日8时30分至2020年1月13日17时00分 。

  3.2获取地点: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13楼(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

  3.3获取方式:

  (1)请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至获取地点获取采购文件,联系人:李工、0579-82360579。

  (2)询价文件不收取费用。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纸质现场递交 。

  4.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2020年1月15日9时30分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13楼开标室 。

  4.3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4.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3.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

  4.3.3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

 

  邮    编:321000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579-82360579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账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