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AHRBZB-2020002
发布时间:2020年2月8日
安徽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六安市分公司(采购人)委托,对其“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六安市分公司新型冠状病毒医疗团体保险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进行公开谈判,欢迎潜在响应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
1.谈判条件
1.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六安市分公司新型冠状病毒医疗团体保险项目;
1.2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六安市分公司;
1.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2.1、项目地点:六安市境内。
2.2、项目概况:总预算费用84万元;
2.3、项目内容:采购方不承诺最低采购量,详情如下表:
具体需求(规格型号、性能指标、技术条件等) |
一、招标内容 新型冠状病毒医疗团体保险 二、保险期限 保单生效日起6个月 三、保险责任 保险期间,被保险人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者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住院治疗,保险人按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一)对被保险人所支出的必要的、合理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保险人扣除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免赔额后,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按约定给付比例给付补充医疗保险金。 (二)被保险人户口登记需为安徽省境内。 四、保险方案及采购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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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费20元,保额30000元,21000单 保费30元,保额50000元,14000单 五、理赔方式 (一)疑似未确诊患者,被保险人凭二级及以上医院的诊断报告和医药费发票,保险人扣除本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免赔额100元后,保险人在保险金额范围内进行医疗费用补偿。 (二)对于确诊死亡的患者,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一次性全额赔付,赔付后本保险合同终止。 (三)对于确诊未死亡患者,患者住院期间享受150元/天的住院补贴,直至患者康复出院为止。患者因治疗产生的后遗症,后期可根据医院及相关机构出具的伤残等级报告,保险人根据相应赔付标准赔付。
(四)保险人所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以保险金额为限,对被保险人一次或者累计给付保险金达到其保险金额时,本保险合同终止。 六、其他约定 (一)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需进行的住院医疗,对被保险人所支出的必要的、合理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经社保报销后,就被保险人自付部分金额,包括起付线以下,保险人在保险金额范围内进行医疗费用补偿。 (二)新型冠状病毒医疗团体保险作为邮政独家代理产品,代理手续费为保费额的40%。 |
2.4、服务期限:协议有效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半年;
2.5、标包划分:一个包;
3.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营业执照内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并可开具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4、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股东及出资、主要人员或分支机构信息存在交叉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否则相关响应投标文件均无效;
4.谈判审查方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
5.谈判报名
5.1报名时间: 2020年2月8日起至2020年2月10日(9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5.2报名地点:合肥市瑶海区新海大道与符离路交口东南角兴华苑C区5栋一单元1604室 ;
5.3报名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者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3)采购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4)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在安徽招投标信息网以及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六安市分公司
地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六安市分公司综合办公室
联 系 人:崔先生
电 话:1395614226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新海大道与符离路交口东南角兴华苑C区5栋一单元1604室
联系人:汪工
电 话:13515663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