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防火墙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2020-04-23来源:中国邮政网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防火墙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HPOST2020-14),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现采购一套防火墙设备,需要提供设备升级服务、远程服务、现场服务。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共计1个合同包,1个品类预估总采购额10万元。

  设备名称

  设备数量

  要求备注

  最高限价

  服务期

  防火墙主机

  1

  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

  10万元

  3年

  48口交换机(可选)

  2(其中一台备用)

  可网管(与防火墙板卡二选一)

 

  3年

  防火墙板卡(可选)

  若干(不低于48口)

  与交换机二选一

 

  3年

1.3、服务期限:3年。
1.4、服务地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1.5、报价:服务价格含维保、调试、人工、增值税发票、税费等一切费用;
1.6服务标准: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7★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1.2表格内容,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8结算方式:签订合同,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能正常使用后,供货方向招标人提交送货清单,经招标人核对无误后,再开具结算金额的全额增值税发票,招标人在收到发票的次月支付发生金额。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个体工商户、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二)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应答。
(三)投标人必须遵守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四)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承诺成交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3.询价文件获取
3.1获取时间:2020年4月23 日9时至2020年4月 26日16时30分 。
3.2获取地点: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13楼1307室(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
3.3获取方式:
(1)请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至获取地点获取采购文件,联系人:李工,057982360579。
(2)询价文件不收取费用。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纸质现场递交  。
4.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2020年4月30 日10时00分 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13楼开标室。
4.3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4.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3.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
4.3.3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13楼
邮    编:321000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57982360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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