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委托 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负责中国邮政集团连云港市分公司国家二级邮政枢纽建设项目邮区邮件处理中心(一期)工程试桩桩基工程的询价事宜。
一、本询价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中国邮政集团连云港市分公司国家二级邮政枢纽建设项目邮区邮件处理中心(一期)工程试桩桩基工程
2.工程地点:连云港市境内
3.工期要求:工期 10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
5.询价内容:工程试桩3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2.1投标人须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在有效期内)、2019年11月-2020年4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保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根据连建发【2018】421号规定,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由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等事项签署承诺书)。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询价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询价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询价项目提供询价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询价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询价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询价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询价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2.4本次询价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询价工作执行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省内外市施工企业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即省内外市施工企业参与投标和承接工程前,不再办理单项核验手续;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具体详见苏建规字〔2010〕7号文。
(3)本工程询价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18】421号: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询价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4)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9】182 号文。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询价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为,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5)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19年11月-2020年4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6)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询价的工程,询价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7)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询价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三、 投标报名和获取询价文件方法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5月15日至2020年5月18日。(北京时间)
2、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请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报名单位到(链接:https://pan.baidu.com/s/1cQAIglscCI_SEB72MRm0zg,提取码:n6ur)下载《报名材料》,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盖公章并扫描,将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18936713330@chinaccs.cn)中,发送成功后务必电话联系(联系人:张天洋,电话:18936713330)确认邮件收取成功。代理机构确认报名材料齐全后,向报名单位邮件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注: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的文件,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等代替;如确需要替代的,应提供公章对“业务章”、“专用章”的授权说明,授权格式自拟。
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交纳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方式,账户名称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转账事由”:“连云港邮政试桩标书费 ”。
四、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项目采用在质量和服务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相应要求的前提下,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投标人。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9 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55号泰达大厦B座7楼会议室。
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询价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3.出现以下情形时,询价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
七、本询价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中国邮政集团官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本询价公告发布日期从2020年5月15日至2020年5月18日为止.
询价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
代理机构: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海州区朝阳东路55号泰达大厦B座7楼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天洋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936713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