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物流质押监管项目代理律师采购)更正公告

2020-06-11来源:中国邮政网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2020年6月10日 更正公告日期:2020年6月11日

  2、原公告内容: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投标人是响应招标要求、参加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截至2020年6月1日设立时间不少于10年;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条件、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更正为: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投标人是响应招标要求、参加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条件、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