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长兴县分公司农批支局房屋租赁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HZPOST-FW2020-18】),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第二次公开竞争性谈判,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可前来参加本项目谈判。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为满足长兴县分公司邮政综合性服务发展,须在长兴县原农批支局东侧的五金城市场内,租赁一套临街的总面积大于等于170平方米,小于等于190平方米的营业用房。。
1.2本采购项目估算为:181.6万元(含税)。
1.3本项目划分1个采购包,确定1家成交单位,具体情况如下:
合同包号 |
服务名称 |
主要服务要求 |
报价要求(按计量单位计算的单价) |
计量单 位 |
评分权重 |
服务期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量(万元) |
1 |
金融业务房屋租赁 |
总面积大于等于170平方米,小于等于190平方米)。
|
≤22.7万元/年 |
项 |
100% |
8年 |
181.6 |
1.4租赁范围:长兴县原农批支局东侧五金城市场内。
1.5报价要求:供应商报价时按照每年的租金报价(共8年),且8年间年租金不变,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所应答合同包的税费、房屋租金等其他一切费用,若供应商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
详细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内容。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本次谈判拟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2资格条件
2.2.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2.2若为企业参与应答,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2.3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2.4对列入我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允许其对本项目进行应答;
2.2.5具有针对本项目出租房屋的自有产权证明;
2.2.6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应答将被否决。
4.采购文件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请于2020年7月10日8时30分至2020年7月1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至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凤凰路792号9楼会议室领取,联系人:朱工,电话:13157222336。
4.2采购文件不收取费用。
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7月17日9时30分,应答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凤凰路792号9楼会议室。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采购人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
7.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纪委办公室,电话:0572-2161051。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
地 址:湖州市吴兴区凤凰路792号
联 系 人:朱工
电 话:13157222336
电子邮件:/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