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对汽车线路委办运输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重新询价),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本次询价。
二、项目编号:202006FY-007-1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服务期限 |
询价保证金 |
预计采购金额 |
1 |
永泰-长乐航站往返线路委办运输服务项目 |
12个月 |
3000元 |
19.5万元 |
2 |
南屿华威公路港-南屿(女子监狱)往返线路委办运输服务项目 |
6000元 |
30万元 |
注:1.允许报价人对单个或多个合同包进行报价。
2.报价人对合同包内所有项目必须完整报价,否则以无效报价处理。评审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3.报价应包含本项服务所涉及的有关项目费用进行报价,以及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报价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的费用。还要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
4.本项目不允许成交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分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成交人违约;成交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凡有能力提供本询价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报价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均须加盖公章,如为复印件的,另加盖与原件一致章):
1.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按询价文件格式);
3.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五、领取询价文件时间及地点:2020年7月22日至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物资采购组免费领取或填写完整清晰的下述“报价人信息表”发邮件至740345135@qq.com(联系电话:0591-87579079)。采购人收到邮件后即将询价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报价人。
报价人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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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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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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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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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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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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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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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六、询价保证金
供应商应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从供应商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采购人以下账户,供应商须将询价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与报价文件同时提交(汇款单据请注明项目名称、合同包号)。
开户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福州鼓楼支行
帐号:1402 0232 2960 0316 888
未成交的报价人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成交人询价保证金于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020年7月27日下午14:30,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报价文件寄(送)达采购人,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八、公开评议时间及地点
2020年7月27日下午14:30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12楼会议室。
九、评议办法
采取报价最低成交原则。
十、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物资采购组卓先生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斗门水头路10号邮政国际综合楼1207室
联系电话:0591-87579079 13358276166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