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我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湖南省分公司委托,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2020年度全省邮政寄递用包装物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该项目招标文件做如下作更正:
第一条:“ 第五章 技术(服务)规范要求”
一、标段划分、需求量、规格
标段划分 |
类别 |
采购货物名 |
全省2020年需求量(万个) |
尺寸规格 |
|
标段一 |
塑料袋 |
塑料包装袋(大号) |
531 |
45mm*66mm |
|
塑料包装袋(中号) |
1343 |
38mm*52mm |
|||
塑料包装袋(小号) |
1371 |
28mm*42mm |
|||
小计 |
3245 |
||||
标段二 |
纸质包装箱 |
1号纸质包装箱 |
11.5 |
200mm*150mm*100mm |
|
2号纸质包装箱 |
15 |
200mm*200mm*180mm |
|||
3号纸质包装箱 |
16.5 |
300mm*200mm*200mm |
|||
4号纸质包装箱 |
17.5 |
400mm*300mm*250mm |
|||
5号纸质包装箱 |
13 |
500mm*300mm* 300mm |
|||
6号纸质包装箱 |
13.5 |
600mm*400mm*250mm |
|||
小计 |
87 |
||||
其他纸质包装物 |
燃油车号牌飞机盒 |
103 |
465mm*170mm*30mm |
||
新能源车号牌飞机盒 |
8 |
525mm*178mm* 28mm |
|||
身份证小号飞机盒 |
2.2 |
359mm*244mm*52mm |
|||
小计 |
113.2 |
||||
标段二总计 |
208.31 |
||||
标段三 |
个性化封套 |
个性化封套 |
711 |
二、技术参数和标准化要求
(一)标段一:快递塑料包装袋(普通型塑料薄膜包装袋技术规范书)
1.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塑料薄膜包装袋(以下简称“包装袋”)的型号与规格、总则、技术要求、质量要求与检验判定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本规范适用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采购的用于国内物品寄递的包装袋。
2.包装袋规格尺寸及要求
表1:包装袋规格尺寸
型号 |
规格尺寸 MM |
封舌尺寸 MM |
尺寸公差 MM |
厚度 MM |
厚度极限偏差 |
结构 |
|
长 |
宽 |
||||||
大 |
660 |
450 |
≥50 |
±10 |
0.08 |
10% |
平封式 |
中 |
520 |
380 |
≥50 |
±10 |
0.08 |
10% |
平封式 |
小 |
420 |
280 |
≥40 |
±10 |
0.065 |
10% |
平封式 |
注:如合同期内买方需要新增货物品种,印色数量、材质、工艺、本项目采购预估量相近等均有可参照的货物标准,则新增的货物价格参照同类货物单价,尺寸不同的,面积以平方毫米单价为基准进行折算。
3.总则
3.1包装袋的材料应符合 GB/T 16606.3 和国家相关安全环保要求的规定。
3.2包装袋除应符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以树脂为主要原料的包装袋国家、行业相关标准,以及邮政企业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3.3包装袋生产单位或提供商应出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和相应不低于本标准的产品标准。
4.技术要求
4.1材料
包装袋的基本技术指标符合表2规定。
表2 包装袋基本技术指标
指标名称 |
单位 |
规定值 |
|
拉伸强度 |
纵向、横向 |
MPa |
≥20 |
断裂标称应变 |
纵向、横向 |
% |
≥300 |
直角撕裂力 |
纵向、横向 |
N |
≥4 |
热合强度 |
N/15 mm |
≥15 |
|
抗摆锤冲击能 |
J |
≥0.6 |
|
穿刺强度 |
N |
≥2 |
|
透光率 |
% |
≤5 |
|
胶带剥离强度 |
N/cm |
≥5 |
4.2 重金属与特定物质限量
按照Q/YZ 0011-2018《邮政用国内塑料薄膜类包装袋技术要求》6.3.1要求执行。
4.3 式样及颜色
包装袋式样参见Q/YZ 0011-2018《邮政用国内塑料薄膜类包装袋技术要求》附录A。
包装袋颜色应为外白内黑(白色白度70%),外表面亚光。
4.4 表面要求
参考Q/YZ 0011-2018《邮政用国内塑料薄膜类包装袋技术要求》6.5 表面要求。
4.5 制作要求
参照Q/YZ 0011-2018《邮政用国内塑料薄膜类包装袋技术要求》6.6 中普通型包装袋制作要求执行。
4.6 印刷要求
按照Q/YZ 0011-2018《邮政用国内塑料薄膜类包装袋技术要求》6.7印刷要求执行。需求单位有需要可更改印刷内容,印刷内容在合同期内调整不超过3次的,供应商应承诺不调整价格。
4.7封口要求
4.7.1 大号、中号包装袋封舌不小于50MM,小号包装袋封舌不小于40MM。
4.7.2 沿封舌外边缘应附有宽度不小于 10 mm 的胶带,粘合长度不小于封舌长度的 95 %,粘合面积不小于 80 %。
4.7.3 包装袋应为一次性封装,胶带剥离强度应符合表 2 的规定,粘合后再撕开,封舌应有明显变形 的痕迹。
4.8 跌落要求
按照Q/YZ 0011-2018《邮政用国内塑料薄膜类包装袋技术要求》6.9跌落要求执行。
5 包装、标志、运输、储存
按照Q/YZ 0011-2018《邮政用国内塑料薄膜类包装袋技术要求》7各项要求执行。
(二)标段二:邮政用国内包装箱、燃油车号牌飞机盒、新能源车号牌飞机盒、身份证小号飞机盒(新型包装箱、包装盒技术规范书)
1.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新型包装箱、包装盒的总则、技术要求、质量要求与检验判定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本规范适用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采购以瓦楞纸板为主要原料的国内包裹使用的包装箱、包装盒。
2.总则
2.1包装箱、包装盒除应符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以瓦楞纸板为主要原料的包装箱国家、行业相关标准以及技 术规范书的要求。
2.2 包装箱、包装盒的绿色、环保等要求应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
2.3 包装箱、包装盒生产单位或提供商应出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和相应不低于本标准的产品标准。
3.技术要求
3.1 包装箱、包装盒的型号、外部规格尺寸、内装物最大质量、接合方式等技术指标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3.2 包装箱、包装盒所用瓦楞纸板的耐破强度、戳穿强度、边压强度等技术指标应符合表 1 的规定。包装箱 成型后取样进行检测的纸板强度指标应不低于表 1 规定值的 90 %。
3.3 包装箱所用的瓦楞纸板任一粘合层的粘合强度应不低于 400 N/m。
3.4 包装箱应能重复使用,重复使用时应符合 GB/T 32568—2016 的规定。
表1 包装箱、包装盒及其瓦楞纸板主要指标要求
包装箱(盒) |
所用瓦楞纸板 |
||||||||||
型号 |
外部规格尺寸 (±3) mm |
内装物最大质量 kg |
接合 方式 |
结构 |
纸板 瓦楞 |
纸板厚度 (不高于) mm 仅供参考 |
耐破 kPa |
戳穿强度(不低于) J |
边压强度(不低于) kN/m |
||
长 |
宽 |
高 |
|||||||||
1号 |
200 |
150 |
100 |
5 |
粘合 |
半叠盖 |
单瓦 (C楞) |
3.5 |
800 |
4.5 |
3.5 |
2号 |
200 |
200 |
180 |
10 |
粘合 |
半叠盖 |
单瓦 (C楞) |
3.5 |
800 |
5 |
3.5 |
3号 |
300 |
200 |
200 |
15 |
粘合 |
半叠盖 |
单瓦 (C楞) |
3.5 |
1000 |
6 |
4.5 |
4号 |
400 |
300 |
250 |
20 |
粘合 |
半叠盖 |
单瓦 (C楞) |
3.5 |
1000 |
6 |
4.5 |
5号 |
500 |
300 |
300 |
25 |
钉合 |
半叠盖 |
双瓦 |
6 |
1150 |
8 |
5.5 |
(BC楞) |
|||||||||||
6号 |
600 |
400 |
350 |
35 |
钉合 |
半叠盖 |
双瓦 |
6 |
1700 |
10 |
8 |
(BC楞) |
|||||||||||
身份证飞机盒 |
359 |
244 |
52 |
10 |
飞机盒 |
单瓦 (C楞) |
3.5 |
800 |
5 |
3.5 |
|
燃油车号牌飞机盒 |
465 |
170 |
30 |
2.5 |
飞机盒 |
单瓦 (C楞) |
3.5 |
800 |
5 |
3.5 |
|
新能源车车号牌飞机盒 |
525 |
178 |
28 |
2.5 |
飞机盒 |
单瓦 (C楞) |
3.5 |
800 |
5 |
3.5 |
|
注:纸板材质、楞型和厚度要求仅供参考;实际纸板材质、楞型和厚度的要求由供方(供应商)自我声明,加盖公章后由供方交给需方。 |
4. 表面要求:参照Q/YZ 0008-2018《邮政用国内包装箱技术要求》5.2条箱体表面要求执行。
5. 制作要求
5.1 1-6号包装箱应采用符合GB/T 6543 附录 A规定的0201型半叠盖式结构,身份证盒、燃油车号牌盒、新能源车号牌盒采用飞机盒结构。
5.2 包装箱宜采用粘合剂接合。
5.2.1 包装箱若采用粘合方式时,不应有粘合不良、不规则、脏污、伤痕等使用上的缺陷。包装箱搭接舌边宽度应不小于30 mm,粘合接缝的粘合剂涂布应均匀充分且粘合牢固,不应有多余的粘合剂溢出现象,剥离时至少有70 %的粘合面被破坏。
5.2.2 包装箱若采用钉合方式时,不应有钉合不良、不规则、脏污、伤痕等使用上的缺陷。包装箱钉合搭接舌边的宽度,单瓦楞包装箱应不少于30 mm,双瓦楞应不少于35 mm。钉接时,钉线的间隔为单钉不大于80 mm,双钉不大于100 mm。应沿搭接部分中线钉合,采用斜钉(与纸箱立边成45°±3°)或横钉,箱钉应排列整齐、均匀。头尾钉距上面或底面的压痕边线的距离为13mm±7mm。钉合接缝应钉牢、钉透,不应有叠钉、翘钉、不转角钉等缺陷,箱钉不应有生锈、剥层等缺陷。
5.2.3 包装箱压痕线宽度应不大于17mm;箱体上的压痕折线居中,不应有破裂或者断线,箱壁不应有多余的压痕线。
5.2.4 构成包装箱各面的切断部及棱应互成直角。在压痕、盒盖时,瓦楞纸板的表面不应破裂;在切断部位不应有毛刺、裂损等显著缺陷;切断口表面裂损宽度应不超过8mm。
5.2.5 包装箱成形后各叠角对接间隙不大于5 mm,摇盖对接间隙应不大于5 mm。
5.2.6 包装箱质量应均一。
6.印刷内容及要求
1-6号箱参考Q/YZ 0008-2018《邮政用国内包装箱技术要求》5.4条印刷内容。
机动车包装盒参考下图。
身份证飞机盒印刷参考下图。
7. 物理性能要求
参照Q/YZ 0008-2018《邮政用国内包装箱技术要求》5.5条物理性能执行。
8 安全与环保
参照Q/YZ 0008-2018《邮政用国内包装箱技术要求》5.6条安全与环保要求执行。
(三)标段三:个性化封套(个性化封套技术规范书)
1.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个性化封套的规格尺寸、要求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本规范适用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采购的用于文件寄递的个性化封套。
2.释义
封套是以纸板为主要原料,经模切、印刷和粘合等加工后,制成的可在寄递过程中装载快件的信封式封装用品。个性化封套是在前述封套的表基础上,表面印制业务单位提出的个性化图案需求。
3.规格尺寸
表1:封套规格尺寸
长 MM |
宽 MM |
封舌宽 MM |
印色 |
323±3 |
229±3 |
≥55 |
4色印刷+光油 |
4.要求
4.1 材料
参照GB/T 16606.1-2018《快递封装用品 第1部分:封套》5.1材料中一等品要求执行。
4.2 重金属限量
参照GB/T 16606.1-2018《快递封装用品 第1部分:封套》5.2重金属限量要求执行。
4.3 式样
参见GB/T 16606.1-2018《快递封装用品 第1部分:封套》附录A。
4.4 外观
参照GB/T 16606.1-2018《快递封装用品 第1部分:封套》5.4外观要求执行。
4.5 印刷
4.5.1 印刷内容
参照GB/T 16606.1-2018《快递封装用品 第1部分:封套》5.5.1印刷内容的基础上,根据业务部门需求加印个性化图案。不同印刷内容的订购数量不尽相同,由供应商根据订购数量分段报价。
4.5.2 印刷质量
参照GB/T 16606.1-2018《快递封装用品 第1部分:封套》5.5.2印刷质量执行。
4.6 粘合
参照GB/T 16606.1-2018《快递封装用品 第1部分:封套》5.6粘合要求执行。
4.7 封舌
参照GB/T 16606.1-2018《快递封装用品 第1部分:封套》5.7封舌要求执行。
5 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
参照GB/T 16606.1-2018《快递封装用品 第1部分:封套》8各项要求执行。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应取得邮政管理局颁发的相关物品的邮政用品用具生产监制证。
四、配送与结算
各市州邮政分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下达订单,原则上每月下达一次订单,合作供应商不迟于自接到需求单位(指各市州分公司、直属单位)订单后10个日历日内送达需求单位指定的唯一收货地点。
需求单位按季度付款。合作供应商凭有需求单位或其收货单位签名确认的货物签收单原件及当地税务主管部门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各需求单位分别进行结算,需求单位收到发票和货物签收单、核对无误后45天内付款(转账)
五、对合作供应商的约束
1、 本项目要求:1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有效期内采购人有权随时抽检供货商品,如质量抽检不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除以1-10万元违约罚款,所有未使用商品进行退回处理,且可提出合同终止协议并将产品质量问题上报邮管局。
2、合作供应商不得将本次采购的物资向招标人外的客户进行销售,否则,将被视为违约行为,招标人有权根据合同追究合作供应商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合作供应商的供货资格并要求损害赔偿。
3、在合同期内,如合作供应商的邮政用品用具生产监制证失效,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六、合同签订及有效期
1、由寄递事业部分标段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框架采购协议,并组织使用单位各市分公司下达订单和收货验收,按季度组织结算付款。合同有效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及时反馈省办公室采购中心。
2、招标人可以与第一、二中标候选人同时签订框架采购协议,框架采购协议由招标人制定;若第一中标候选人不能按时履约,招标人可直接通用知第二候选人备货。
3、本项目招标人拟与中标供应商签订1年的合同,合同期满后,若买卖双方无异议,可续签,最多续签2年。
七、配送服务要求
(1)配送点:为市州分公司指定的唯一收货点(见附件四:14个市州配送点),要求配送入库。
(2)交货期:不迟于自接到买方的订单后10个日历日内送达买方指定地点。
(3)起订量:原则上各市州每月下达一次订单,单笔订单满10000元,卖方免费配送。
八、其他:
(1)供应商不得将本次采购的物资向买方外的客户进行销售,否则,将被视为违约行为,买方有权根据合同追究卖方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卖方的供货资格并要求损害赔偿。
(2)在合同期内,如卖方的邮政用品用具生产监制证失效,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3)合同履约保证金:卖方在收到买方的《中标通知书》后15个日历日内需向买方一次性转账支付伍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买方自收到卖方提交的退回履约保证金来函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在扣除卖方违约金后将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给卖方。如合同期内卖方有违约情况发生,买方将根据合同收取违约金,卖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将履约保证金补齐。
(4)中标结果公示期内采购人将组织人员对预中标供应商生产地址实地考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5)投标样品必须按照印刷要求在指定位置印刷供应商的生产监制证编码,供应商名称,印刷日期。
第二条: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均延期至:2020年9月29日9:30(北京时间)。
第三条:其余按原公告及文件要求不变,敬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第四条: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
第五条:监督部门:
第六条: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东二环一段710号
联 系 人:邓先生
电 话:0731-8598837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树木岭16号双铁兴苑1号综合楼1419、1420房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731-88735286 18973140511
邮 箱:46042427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