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邮政、快递车辆北斗定位车载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No.SXPOST-FW-20065),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特欢迎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邮政、快递车辆北斗定位车载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1.2项目编号:No.SXPOST-FW-20065;
1.3项目概况:目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邮政、快递车辆包括邮政投递车、运钞车、速递物流车等,每辆车均需安装车载北斗定位终端或车载北斗&GPS双模定位终端,定位精度应优于10米。北斗&GPS双模定位终端的模式选择(如关闭GPS模式)应可通过软件方式进行。车载北斗定位终端通过卫星定位系统获取位置信息,同时实时采集车辆各种状态信息,如车辆行驶速度、车辆行驶里程数、车辆所在位置等信息,通过无线网络将信息实时汇聚到车辆监控管理平台。为邮政、快递用车提供全过程的主动化、精准化服务,帮助各级领导及监督管理单位,全面掌控车辆运营工作动态,推动邮政投递业务规范化、可视化,同时满足邮政行业可靠性、保密性和可用性要求以及数据合规性要求。
本次采购为北斗车载终端设备及车辆监控管理系统软件租赁采购, 北斗车载终端设备租赁采购数量为 290台、配套车辆监控管理系统软件1套。
产品实施:必须提供北斗车载终端设备的安装、调试、培训等产品实施服务,完成车辆监控管理系统正常运行。
产品售后服务:必须提供北斗车载终端设备及车辆监控管理系统软件的售后服务方案,以保障北斗车载终端设备投入应用后的正常运行。北斗车载终端免费质保期同合同签订期限。
1.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5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1)采购内容:共计1个合同包,1个品类,预估总采购额13.92万元。
合同包号 |
项目名称 |
内 容 |
数量 |
单位 |
单台限价(元/台/年) |
预算(万元) |
服务地点 |
合同包1 |
邮政、快递车辆北斗定位车载设备采购项目 |
北斗车载终端设备 |
290 |
台 |
480 |
13.92 |
绍兴市分公司各地公司 |
随设备赠送车辆监控管理系统。数量以实际安装使用数量为准,据实结算。 |
(2)配送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延安东路322号;
(3)供货及安装调试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4)服务期限:1年;首次服务期限到期后实际执行金额未达到预算金额的,首次采购合同终止;在首次服务期限内,实际执行金额已达到预算金额的,首次采购合同终止;首次采购合同终止后,双方无异议可续签一次(1+1模式);
(5)★报价要求:本项目所需的租赁设备及车辆监控管理系统等日常维修等均由供应商提供,采购人按照实际安装车辆数量乘以供应商成交价格(单价)与供应商进行结算。供应商报价超过该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供应商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增值税发票税费、人工费、材料费、维护费、运输配送以及相关的管理费、规费、利润、风险等一切费用;
1.6质量标准:所提供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技术规范要求,若所供货物经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认定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该供应商负全责。
1.7其他服务要求:入围产品出现更新换代、停产的,在不降低原入围产品质量或配置(规格)的前提下,经采购人核准,供应商可以提供原入围产品的替代产品,但新产品的价格不得高于原框架协议中的价格。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本次谈判拟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2资格条件
2.2.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企业经营范围须涵盖本次采购内容;
2.2.2供应商须承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2.3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2.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2.5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响应;
2.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2.2.7对列入浙江省邮政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允许其对本项目进行响应;
2.2.8供应商所提供产品的制造商需具备北斗导航民用终端级服务资质证书和北斗导航民用分理级服务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鉴于使用单位的特殊性质,响应产品的制造商具备保密行政主管单位颁发的保密资格证书;同时所提供的车辆监控服务系统需具有信息系统安全等级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2.9供应商所提供产品需具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证书和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CNAS”及“CMA”检测报告的。(提供证书及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2.10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在快递行业或政府相关部门使用证明。(提供相关销售及服务合同加盖单位公章);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采购文件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我公司已经开通网上售卖采购文件服务,本次采购以网上售卖方式进行,请于2020年10月10日8时30分至2020年10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响应平台http://zbpt.zjzttx.com.cn,在线购买电子采购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请直接登录系统进行购买,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先注册(免费注册,网站首页可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购买)。如遇问题,可电话咨询【俞柳婷,电话:13750851251】。
4.2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通过系统银使用支付宝缴纳采购文件的费用,不接受现金)。
注:采购代理机构仅对报名资料进行符合性检查,材料真实、有效性由本项目谈判小组在评审阶段审核。
4.3经采购代理机构审核、注册成功的潜在供应商,请务必在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选择项目、购买采购文件,购买时间截止后,将不能购买,即不能参加此次采购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0月20日9时30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绍兴市越城区府山西路229号(中国通信服务绍兴分公司)C楼4楼会议室。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代理结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谈判文件的。
6.公告发布的媒体
本次公开竞争性谈判项目,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
地 址:绍兴市延安东路322号 |
地 址:杭州市河东路215号 |
联 系 人:胡女士 |
邮 编:310000 |
电 话:0575-89100845 |
项目负责人:赵梓涵 电话:15397010983 |
项目联系人:俞柳婷 电话:137508512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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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zhaozihan.gyl@chinaccs.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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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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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7331110182200079959 |
8、监管部门:
本采购项目监管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监察室。
采购代理机构: 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