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消防器材采购及维修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公告)

2020-10-13来源:中国邮政网
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消防器材采购及维修项目”(采购编号:LHZC(YZ)2020-035)以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项目概述:
1.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消防器材采购及维修项目
1.2.采购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
1.3.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消防器材采购及维修包括新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大型灭火器、车载水机灭火器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4.资金来源:自筹 
1.5.服务期限:以合同签订的内容为准。
1.6.竞谈保证金:人民币壹仟陆佰元整(¥1600.00元)
交纳方式:电汇,收款单位: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采购内容: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本项目/包最高限价为 8万元,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3、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投标人营业执照须具有销售生产和维修消防器材的营业范围。
4.具有安防技术防范行业资质证书贰级及以上(含贰级)。
5.财务要求: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良好记录。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无不良合作记录
6.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书面声明。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7.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4、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 2020 年 10 月 13 日至 2020 年 10 月 16 日,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30分至 16 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携带公告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等材料,到 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份,采购文件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邮寄采购文件的服务。
5、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0年10月19日13时00分至14时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开标室 
3)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响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报价保证金;
4)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6、竞争性谈判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竞争性谈判。代理机构只接受供应商在开标会当日递交的响应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32号
联 系 人:高长宝
电    话:15642752233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西裕祥融城小区5#601
联 系 人:郑志强
电    话:0427-2875330          
 
 
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