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际旺季生产邮路入围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0-10-27来源:中国邮政网

  招标编号:SJHY-20097

  1.招标条件

  根据省分公司计划需求采购任务书[2020]JDGL第001号《省际旺季生产邮路入围项目》要求,拟对省际旺季生产邮路入围项目进行招标。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本项目谈判活动。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省际旺季生产邮路入围项目

  2.2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服务期:一年

  2.4招标范围:项目内容为省际一干线路辅助运营,共41条,运能车型种类设定6种(厢式车及栏板车分别:12吨、20吨、30吨)。

  2.5项目概况:为满足旺季生产运能需求,在集团公司入围供应商之外,面向社会运输企业,通过谈判方式确定8家备选供应商,作为辅运营商在旺季生产时且在集团公司入围供应商无法满足我方实际需求情况下参加省际运能,辅运营商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在选择时按中标排列顺序依次选择,最终运能价格执行主运营商中标价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相关采购内容;资信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1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项目投标人需提供载重12吨(含)以上的自有厢式或高栏货车至少30台,车辆必须为本企业自有车辆,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服务车辆应有易于识别,并与履约公司名称一致的喷涂标识;

  3.3本项目投标人需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4本项目投标人必须承诺对承担干线运输任务的车辆、人员及邮件进行投保,单车货物保险累计赔付额不得低于200万元,并提供承诺书;

  3.5本项目投标人必须承诺承担邮件干线运输任务的车辆,累计行驶里程在60万公里以下,且使用年限在5年以内,并提供承诺书;

  3.6本项目投标人承担邮件干线运输任务的车辆,严禁悬挂,喷涂“中国邮政”标识;

  3.7本项目投标人承担干线运输任务的车辆必须配备满足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部标协议的北斗/GPS设备,具备接入中国邮政车辆运行管控平台要求,保证承担服务车辆CPS采集率不低于98%,并提供承诺书。

  3.8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近三年(近三年是指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如有行贿犯罪行为【本次招标所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为准)有判决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犯行贿罪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截图为准,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投标人没有被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截图为准,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1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获取、开标会、开标等。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12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

  4.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的潜在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单位授权委托人须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获取谈判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时提供);

  (2)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及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3)中国裁判文书网及信用中国查询结果(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4)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5)提供载重12吨(含)以上的自有厢式或高栏货车至少30台,车辆必须为本企业自有车辆,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

  (6)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4.2、提供以上材料均为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请于:2020年10月27日至2020年10月29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黑龙江省世纪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香福路52号A-2401室)进行获取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价800元/本,只有通过上述方式获取谈判文件的投标人方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谈判活动。

  5.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20年11月04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香福路52号A-2401室。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chinapost.com.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其它网站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邮政街185号

  联 系 人:贺先生

  电    话:18004615885    0451-82800234

  电子邮件:105488833@qq.com

  代理机构: 黑龙江省世纪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夏先生

  电    话: 0451-87982545

  邮    箱: wasd04591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