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JHY-20105
1.招标条件
根据省分公司2020年计划需求采购任务书[2020]HYBGS第004号《省分公司2号楼不间断电源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要求,拟对省分公司2号楼不间断电源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本项目谈判活动。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省分公司2号楼不间断电源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2.2预算金额:20.0万元
2.3供货安装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2.5采购范围:UPS电源系统及蓄电池采购(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此次采购相关内容。资信良好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不间断电源制造商资质能力要求(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其授权经销、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代理产品制造商以下资质):
(1)须通过提供“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证明文件,且认证范围包括交流不间断电源设计生产和服务等内容;
(2)提供同系列产品的“泰尔认证证书及检测报告”;
(3)提供同系列产品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及检测报告”;
(4)提供同系列产品的“抗震检测报告及由中国信息产业通信设备抗震性能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9烈度合格证书”;
(5)拟参加本项目谈判的潜在供应商不是UPS原厂家投标,需提供UPS原厂唯一授权及三年售后服务承诺函;
(6)拟参加本项目谈判的潜在供应商需获得企业信用等级AAA级,并提供证明文件;
3.3蓄电池制造商资质能力要求(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其授权经销、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代理产品制造商以下资质):
(1)须提供投标产品的抗震认证证书及相应的检测报告的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2)提供制造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3)提供制造商CNAS、UL、CE、IEC认证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4)提供制造商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5)提供制造商通过国家环保部门审核,并提供工信部公示证明;
(6)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项目授权及三年免费售后服务承诺书。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近三年(近三年是指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如有行贿犯罪行为【本次招标所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为准)有判决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犯行贿罪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截图为准,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投标人没有被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截图为准,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参加本项目谈判活动的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谈判文件获取、开标会、开标等。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谈判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进行下一步评审。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的潜在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单位授权委托人须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获取谈判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时提供);
(2)营业执照副本及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3)符合公告3.2条对不间断电源厂商制造商资质能力要求;
(4)符合公告3.3条对蓄电池制造商资质能力要求;
(5)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6)信用中国查询结果(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7)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4.2、提供以上材料均为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请于:2020年11月19日至2020年11月23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黑龙江省世纪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香福路52号A-2401室)进行获取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价600元/本,只有通过上述方式获取谈判文件的投标人方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谈判活动。
5.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20年11月26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香福路52号A-2401室。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chinapost.com.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其它网站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邮政街185号
联 系 人:贺先生
电 话:18004615885 0451-82800234
电子邮件:105488833@qq.com
代理机构: 黑龙江省世纪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夏先生
电 话: 0451-87982545
邮 箱: wasd04591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