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东林储蓄所房屋租赁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HZPOST-FW2021-01),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第二次公开竞争性谈判,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原东林储蓄所租赁用房将于2021年3月29日到期。为满足湖州市分公司邮政金融业务发展,需在湖州市市区原东林储蓄所(湖州市普安路27、28号店面,普安路27号二楼住房)方圆2公里范围内,租赁一套临街的两层总面积210-220平方米的用房,总预算为55万元(含税)。具体如下:
合同包号 |
服务名称 |
主要技术(服务)要求 |
报价要求(按计量单位计算的单价) |
计量单 位 |
评分权重 |
服务期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额(万元) |
|
1 |
金融网点房屋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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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年 |
≤10万元 |
项 |
20% |
五年 |
55 |
第二年 |
≤10.5万元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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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年 |
≤11万元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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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年 |
≤11.5万元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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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年 |
≤12万元 |
20% |
1.2租赁范围:湖州市原东林储蓄所(湖州市普安路27、28号店面,普安路27号二楼住房)方圆2公里范围内;
1.3房屋租期:5年,具体时间以采购方需求为准;;
1.4标包划分:划分1个合同包,推荐1名成交候选人,确定1名成交人。
1.5报价要求:本次采购按照租期年份分别报价(即在5年的合同期内分别报出每年的租金费用),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所应答合同包的税费、房屋租金等其他一切费用,且该报价为固定价格,在合同期内不予调整,若供应商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
1.6★最高限价:详见1.1“报价要求”内容。供应商报价超过该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详细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内容。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本次谈判拟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2资格条件
2.2.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2.2供应商须承诺能提供增值税发票;
2.2.3若为企业参与应答,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2.4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2.5对列入我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允许其对本项目进行应答;
2.2.6具有针对本项目出租房屋的自有产权证明;
2.2.7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与应答(联合体参与应答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采购文件获取
4.1获取时间: 2021年1月19日8时30分至2021年1月21日17时00分 。
4.2获取地点:湖州市吴兴区凤凰路792号(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 。
4.3获取方式:
(1)请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至获取地点获取采购文件,联系人:陈工,18006630008。
(2)谈判文件不收取费用。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月26日10时00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湖州市吴兴区凤凰路792号湖州邮政9楼会议室。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启动第一轮谈判,采购人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谈判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谈判公告仅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发布公告上发布。
7.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纪委办公室,电话:0572-2161051。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
地 址:湖州市吴兴区凤凰路792号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18006630008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
2021 年 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