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辽宁腾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邮区中心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沈阳邮件处理中心(扩建)工程-规划核实测量和房产面积竣工测量项目”(采购编号:LNTH(T)2021-001 )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报价文件并参与竞争性谈判。
项目概述:根据工程建设办公室采购需求,综合办公室将对沈阳邮件处理中心(扩建)工程-规划核实测量和房产面积竣工测量项目进行采购,共需1家服务单位,预算及最高限价为15万元。
2、采购内容:对沈阳邮件处理中心(扩建)工程实施规划验收、房产发证的建设工程做规划核实测量和房产面积竣工测量;并取得规划核实合格证,建设面积约2.4万㎡。本次采购包组为:
(001包)沈阳邮件处理中心(扩建)工程-规划核实测量和房产面积竣工测量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谈判,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报价文件。
(2)本项目/包最高限价为 15 万元,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如为三证合一可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为三证合一可不提供)
3.2、具备有效期内颁发的测绘资质乙级以上(包含乙级)。必须是沈阳市“多测合一”测绘机构名录库入围企业2020年12月31日前入围有效即可;
3.3、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4、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3.8、踏勘现场
(1)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3.9、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授权委托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复印件。
3.10、企业业绩
(1)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担类似项目合同的工程(须提供合同原件备查)。
4、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年 02 月 24 日至 2020 年 03 月 03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 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双休、节假日除外),需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税务登记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提供授权委托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复印件)
(5)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办公地点。(须提供经营场所的照片、租赁协议或房产证明材料)
(6)具备有效期内颁发的测绘资质乙级以上(包含乙级)。(提供沈阳市“多测合一”测绘机构名录库截图2020年12月31日前入围有效即可;
(以上均需加盖公章)在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49号沈阳工程学院科技园602室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元/本,售后不退。
4.1、现场踏勘:
1)踏勘时间: 2021 年 03 月 05 日,9:30(北京时间)
2)踏勘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邮区中心局(沈阳市苏家屯区机场路1010号)
3)踏勘联系方式:024-22568616、024-31127353
1.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未能按时到达踏勘现场,不给予另行踏勘。
2.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3.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4.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5、报价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1 年 03 月 09 日,14:00时(北京时间)
报价文件接收时间:2021 年 03 月 09 日,14:00时(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49号沈阳工程学院科技园602室
3)报价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
4)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6、谈判将于报价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谈判。代理机构只接受供应商在谈判当日递交的报价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东北新闻网”以及“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上发布。
8、其他约定:无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邮区中心局
联系人:王泳澎
电话:024-22568616
地 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机场路1010号
招标代理名称: 辽宁腾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49号沈阳工程学院科技园602室
邮政编码:110000
项目联系人: 罗宁
电 话:024-31127353
银行信息:
收款单位:辽宁腾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皇姑支行
银行账号:8112901012700196738
电子邮件:lnthgc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