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对国内业务责任中心政务营业部部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价,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报价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报价文件。
一、项目编号:202104FY-005
二、服务名称、数量及服务要求:详见招标项目一览表
三、报价人资格标准:
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企业。报价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报价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报价人营业执照中登记的经营范围应至少包含以下一项内容:劳务外包或业务外包或劳务承揽或人力资源外包或人力资源服务。
2.报价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报价人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4.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
A、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B、无法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一同提供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不含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不含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5.报价人应提供报价截止时点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评议过程中,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还将协助评议委员会对报价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报价人,其报价将被拒绝。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7.参加报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投标文件格式)
8.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见询价回函格式)
9.承诺与声明。(见询价回函格式)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领取询价文件时间及地点:2021年5月7日9:00至2021年5月11日17:00,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采购组免费领取或填写完整清晰的下述“报价人信息表”发邮件至875108523@qq.com(联系电话:0591-87579898)。报价人收到邮件后即将询价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报价人。未办理手续的不受理其投标。
报价人信息表 |
|||
项目名称 |
|||
报价人 |
|||
地址 |
|||
联系人 |
移动电话 |
||
固定电话 |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
五、报价截止时间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2021年5月12日下午3:00,提交地点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福州市晋安区斗门水头路10号邮政国际综合楼12楼1208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评议时间、地点
2021年5月12日下午3:00(北京时间)在福州市晋安区斗门水头路10号邮政国际综合楼12楼会议室进行评议。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中国邮政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招标网。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斗门水头路10号
电 话:0591-87579898
联系人:吴丹凤
询价保证金汇入账号:
户 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账 号:1402 0232 2960 0316 888
开户行:工商银行福州鼓楼支行
注明用途:202012FY-005询价保证金
附:采购项目一览表
采购项目一览表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及要求 |
服务期限 |
最高限价 (万元/月) |
询价保证金 |
各合同包年规模(万元) |
1 |
国内业务责任中心政务营业部警邮项目驻点服务外包 |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壹年 |
4.15 |
10000元 |
50 |
2 |
国内业务责任中心政务营业部服务中心驻点外包 |
3.36 |
5000元 |
41 |
注:
1.允许报价人只对合同包1或合同包2单独报价,也允许报价人同时对合同包1、包2进行报价。
2、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折扣)的为无效报价。
3、报价人对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审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4、报价人报价应包含本项服务所涉及的有关项目费用进行报价,以及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报价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的费用。还要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
5、本项目不允许中选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分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中选人违约;中选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