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招租人)就迎春路873号2楼东侧,3-4楼房屋出租项目进行公开招租,欢迎有意向的承租人前来响应报价。
一、招租内容
招租内容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房屋现状 |
租赁用途 |
日租金 |
租赁期限 |
付款方式 |
迎春路873号2楼东侧,3-4楼 |
2299.95 |
现房屋作为宾馆使用,合同于2021年9月30日到期 |
政府许可的业态 |
2.63元/天/平方米(含税) |
不超过5年 |
季付 |
注:租金及押金支付方式
1、租金先交款后使用,具体条款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2、承租方缴纳押金一般不少于最后1年3个月租金,押金在合同期满且无承租方责任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具体条款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3、租赁期限超过1年的,租金每年递增不低于2%,免租期不超过3个月。具体条款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物业费自行与相关单位结算。
二、资格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境内公司、企业、其他组织与个人(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报名。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合法的经营资质、资格。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租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查封、破产状态。
7、承租人不得擅自分租、转租。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租文件
1、有意向的承租人于2021年6月7日至2021年6月11 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被授权委托人持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至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601号502室现场报名。联系电话:021-63251372。联系人:卢老师。
2、现场报名需提交的资料:意向承租人为境内公司、企业、其他组织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意向承租人为个人的须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请携带上述资料,如有缺漏,招租人将拒绝接受报名。
四、提交响应文件
1、截止时间:详见招租文件。
2、送达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601号502室。
3、须派代表现场提交响应文件。招租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