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廊坊市分公司汽车维修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2021-07-07来源:中国邮政网

  原公告内容:

  一、“1标段至10标段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应包含相关经营范围”;

  二、“11标段至13标段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应包含相关经营范围”;

  三、公告截止时间:2021年7月12日17时

  更正公告内容为:

  一、“1标段至10标段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具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应包含相关经营范围”;

  二、“11标段至13标段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具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应包含相关经营范围”;

  三、公告截止时间:2021年7月12日17时

  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