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永康市分公司味极鲜酱油采购(比选编号:JHPOST2021-25),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供应商(以下简称参选供应商)参选。
1.项目简介及采购内容
1.1项目简介: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永康市分公司味极鲜酱油进行采购。
1.2采购项目估算价:预计年采购费用47.77万元。
1.3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1.6L特级酿造味极鲜、非转基因大豆、特级氨基酸态氮≥1.2克/100毫升,共1个合同包,成交1家供应商。
采购内容 |
规格 |
数量? |
★单价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额(含税),元 |
备注 |
味极鲜酱油 |
1.6L/瓶 |
24500瓶 |
≤19.49元/瓶 |
477505 |
分月配送到19个网点 |
1.4服务期限:半年。服务期满后,合作良好,双方无异议,可续签半年。
1.5★报价要求: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详见1.3,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本次响应将被否决。
1.6项目地址:永康市范围内19个网点(详见比选文件)。
2.参选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其他组织;
2.2具备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3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5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6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参选;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标准和方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1年08月03日至2021年08月06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购买采购文件,请携带以下证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联系方式)、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标书费缴款凭证。至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邮政大楼13楼1307室,同时也可网上报名由应答人将报名资料(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到采购人邮箱。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应答保证金:5000元。
4.4本项目履约保证金:成交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7天内缴纳10000元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形式:现金或采购人认可的其他形式。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8月12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邮政大楼13楼1307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邀请参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5.4.1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未送达至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样品:
本项目要求参选供应商提供1.3采购内容中的采购物品的样品1份(按照采购列表中的规格型号提供),样品参与打分,且成交人的样品将作为后期供货时的对照依据,后期供货与样品不符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或终止合同。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
联 系 人:高先生 0579-82360578
电子邮件:1092573472@qq.com
采购人账户:
户 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金华市分行营业部
账 号:1208011019200012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