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邮区中心局报刊、杂志分发系统项目”(项目编号:甬邮分采2021-WZ-017)以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述:宁波中心局的报刊分发系统自2000年上线以来,其相关软硬件已无法适应当前生产作业的需求,为保障生产需求,现就邮区中心局报刊、杂志分发系统进行采购。
3、采购内容:
(1)本项目共计1个合同包,预估总采购额29.5万元。
采购内容 |
系统说明 |
规格、材质及限价 |
预估采购金额(万元) |
报刊、杂志分发系统 |
一、分发格口设置 1、报纸、杂志分发显示系统按一、二级分发进行设置。即先进行一级初分,再进行二级细分。一级分发设为各二组台席(报刊二组,杂志二组),每组为九个初分格口。二级细分设有各五组台席(报纸五组,杂志五组),每组设为40个细分格口,需设置各240个格口(含预留格口),加上初分各18格口,合计格口数为516个。 二、系统功能简述 本系统与中心局系统数据库主机联网后,完成格口分发数据的显示,相当于中心局系统中的屏幕显示分发; 本系统采用终端服务器方式,服务器采用 Linux 操作系统,oracle 数据库; 格口显示单元采用液晶显示屏,分别显示报刊代号及数量。 |
详见:附件《预算清单》 |
29.5 |
注:应答人可以对表格中的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但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将被否决;
(2)服务地址:宁波市鄞县大道东段788号;
(3)报价:本项目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税费、人工费以及相关产品生产、包装、运输、安装、保险、售后服务、软件开发等一切费用,若应答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报价要求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下单周期:供应商收到采购人订单后,必须在45天内安装并调试完成;
(5)质保期:不少于3年;
(6)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
4、需求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邮区中心局。
5、供应商资格条件: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应答;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1年8月26日至2021年8月31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1108室获取谈判文件;(也可通过邮箱报名获取电子谈判文件)。
(2)售价:询价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售后不退;(已购买本项目询价文件的,第二次可不再支付询价文件费用,报名流程需要)。
(3)应答人将文件费存入采购人账户并取得汇款或缴款凭证,交采购人,作为文件费已缴款凭证(缴款备注:项目编号:甬邮分采2021-WZ-017-应答人名称-文件费);
(4)购买询价文件时请提供:
a.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联系方式)原件;
b.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分公司应答还须提供经总公司法人代表签字的有效授权书及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c.文件费缴款或汇款凭证并加盖公章;
d.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开户行联行号;
e.购买文件登记时需提供电子邮箱,该邮箱用于接收电子采购文件;
f.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原件的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7、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1)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7日上午09:30;
(2)递交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邮政大厦1105室纸质应答文件递交;
(3)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响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
(4)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8、谈判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9月7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邮政大厦1105室。
9、谈判保证金
(1)保证金额:
按5000元/家收取,谈判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所有谈判保证金在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后退还。
(2)递交形式:电汇方式缴纳;
须由应答主体从其基本账户在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打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规定帐户,逾期拒绝接受响应。(缴款备注:项目编号:甬邮分采2021-WZ-017-谈判保证金缴款凭证)
10、其他事项
(1)如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2)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活动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准备、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及参与谈判的有关费用),无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或成本。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
联系人:黄工
电话:0574-87032767/13957402275
邮箱:51336521@qq.com
收款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鼓楼支行
银行账号:3901110019200028808
附件: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项目编号 |
邮分采2021-WZ-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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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邮区中心局报刊、杂志分发系统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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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谈判文件单位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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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发票抬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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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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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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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设备制造商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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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谈判文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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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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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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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
购买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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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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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贴于此处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贴于此处 |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我公司(职务)(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 (招标项目名称) 的 (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贴于此处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贴于此处 |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