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消防风管维修改造项目”(项目编号:甬邮分采2021-GC-007)以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谈判。
2、采购内容:
(1)合同包内容及预算金额
采购内容 |
采购家数 |
工期要求 |
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
消防风管维修改造项目 |
1家 |
45日历天 |
172647 |
3、技术服务要求
(1)技术标准要求:依据技术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
(2)工程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验收合格。
4、报价:供应商应答报价应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及其配套文件(以下简称计价依据)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采购工程量清单,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和自身综合实力,依据企业定额(或计价依据)和市场价格自主报价。报价应已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风险费等所有费用。
5、预算审计价详见第五部分。
6、施工地址:
中山西路496号邮政大厦和鄞县大道东段788号邮区中心局
7、需求单位: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8、供应商资格条件:
8.1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并按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3)具有消防资质贰级以上资质或者消防部门颁发的消防维保资质一级以上,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8.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8.3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8.4对列入我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允许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8.5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8.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7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9、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1年9月7日至2021年9月9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1108室获取谈判文件;(也可通过邮箱报名获取电子询价文件)。
(2)售价:询价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售后不退;(已购买本项目询价文件的,第二次可不再支付询价文件费用,报名流程需要)。
(3)应答人将文件费存入采购人账户并取得汇款或缴款凭证,交采购人,作为文件费已缴款凭证(缴款备注:项目编号:甬邮分采2021-GC-007-应答人名称-文件费);
(4)购买询价文件时请提供:
a.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联系方式)原件;
b.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分公司应答还须提供经总公司法人代表签字的有效授权书及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c.文件费缴款或汇款凭证并加盖公章;
d.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开户行联行号;
e.购买文件登记时需提供电子邮箱,该邮箱用于接收电子采购文件;
f.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原件的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10、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1)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16日上午09:30;
(2)递交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邮政大厦1105室纸质应答文件递交;
(3)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响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
(4)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11、谈判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9月16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邮政大厦1105室。
12、谈判保证金
(1)保证金额:
按2000元/家收取,谈判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所有谈判保证金在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后退还。
须由应答主体从其基本账户在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打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规定帐户,逾期拒绝接受响应。(缴款备注:项目编号:甬邮分采2021-GC-007-谈判保证金缴款凭证)
13、其他事项
(1)如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2)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活动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准备、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及参与谈判的有关费用),无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或成本。
14、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
联系人:黄工
电话:0574-87032767/13957402275
邮箱:51336521@qq.com
收款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鼓楼支行
银行账号:3901110019200028808
附件: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项目编号 |
甬邮分采2021-GC-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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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消防风管维修改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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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谈判文件单位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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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发票抬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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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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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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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设备制造商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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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谈判文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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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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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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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
购买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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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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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贴于此处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贴于此处 |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我公司(职务)(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 (招标项目名称) 的 (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贴于此处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贴于此处 |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