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2021年国际自主商业专线合作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2021-09-10来源:中国邮政网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2021年国际自主商业专线合作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YZB-YZ202109-001

  三、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9月6日

  四、变更内容:

  (1)原公告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或依法成立的分支机构,有能力履行该项目的单位;

  2.报名参加包1、包2、包3、包4、包5、包6、包7、包8、包9的投标单位要提供能够证明具备承运能力的证明资料,如包机协议、航司授权书、代理协议等,若投标单位为船司、航司,可不提供该材料;报名参加包10、包11、包12、包13、包14的投标单位要提供能够证明具备境外清关派送能力的证明资料,如与境外清关派送方的合作协议、代理协议等;若投标单位为境外清关派送服务商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应提供相关授权。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承诺能够开具采购方所需增值税普通发票;

  4.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与失信记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5.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现变更为: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或依法成立的分支机构,有能力履行该项目的单位;

  2.报名参加包1、包2、包3、包4、包5、包6、包7、包8、包9的投标单位要提供能够证明具备承运能力的证明资料,如包机协议、航司授权书、代理协议等,若投标单位为船司、航司,可不提供该材料;报名参加包10、包11、包12、包13、包14的投标单位要提供能够证明具备境外清关派送能力的证明资料,如与境外清关派送方的合作协议、代理协议等;若投标单位为境外清关派送服务商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可不提供该材料。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承诺能够开具采购方所需增值税普通发票;

  4.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与失信记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5.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2)其他内容不变。

  五、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贾振

  联系方式:0531-58185103

  山东三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