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装修工程设计、造价咨询代理服务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2021-09-18来源:中国邮政网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装修工程设计、造价咨询代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FJZT-2021-10794】),比选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装修工程设计、造价咨询代理服务项目,本项目为集中采购项目,参选人报价包含项目一切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本项目主要采购装修工程设计、造价咨询代理服务、主要技术规范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本项目预估规模为90万元人民币(含税)。

  -本项目划分分包(标包),分包内容如下:

  分包号

  分包内容

  入围单位数量

  (中选人数量)

  预估规模

  分包1

  装修工程设计代理服务部分

  2个

  60万元人民币(含税)

  分包2

  造价咨询代理服务部分

  2个

  30万元人民币(含税)

  -项目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具体以单项目合同约定为准。

  -框架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如下所示,参选人相应分包任一项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分包1:

  装修工程设计部分

  最高限价:含税单价及费率

  金融网点改造

  含税单价:35元/平方米

  金库改造

  含税单价:8000元/个

  按造价项目

  费率:3.5%

  保底价格

  含税单价:1000元

  方案效果图

  含税单价:1600元/张(A3)

  分包2:

  工程造价标的

  造价咨询费基准费率(‰)

  最高限价总折扣系数

  20万元以内

  5.8

  100%

  20-50万元

  5.5

  50-100万元

  5.2

  100万元以上

  5.0

  分包2参选人按工程造价标的对应的费率报一个总折扣系数,结算按造价咨询费基准费率*中选总折扣系数。

  2.参选人资格要求

  分包1: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4参选人需承诺:若中选本项目该分包,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分包,如有发现,比选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中选人违约;中选人违约对比选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2.1.5参选人需具备有效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1.6参选人为本项目拟配置的设计负责人:

  (1)需为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筑师。

  (2)自2018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需承担过3个以上(含3个)金融网点类建筑装饰施工图设计业绩。

  2.1.7参选人需提供财务证明(1)或(2)之一:

  (1)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2020年度)或上一季度(2021年3月-6月)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提供开户许可证和参选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1.8参选人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1)或(2)之一:

  (1)参选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

  (2)参选人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2.1.9参选人需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1)或(2)之一:

  (1)参选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18年9月1日起至参选截止时间)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重大违法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6年9月1日起至参选截止时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6年9月1日起至参选截止时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分包2: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4参选人需承诺:若中选本项目该分包,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分包,如有发现,比选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中选人违约;中选人违约对比选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2.1.5参选人需具备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1.6参选人需提供财务证明(1)或(2)之一:

  (1)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2020年度)或上一季度(2021年3月-6月)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提供开户许可证和参选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1.7参选人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1)或(2)之一:

  (1)参选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

  (2)参选人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2.1.8参选人需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1)或(2)之一:

  (1)参选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18年9月1日起至参选截止时间)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重大违法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6年9月1日起至参选截止时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6年9月1日起至参选截止时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9月18日8时30分至2021年9月2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参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关注比选代理机构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zb.chinaccsscm.cn/)并根据提示完成注册、比选文件费用支付或关注“链捷招”的微信公众号,在“链捷招-投标”中根据提示完成比选文件费用支付。(公众号注册审核联系商务专员,电话:18060753032)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1年9月27日9时00分】。

  5.2参选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领秀南路领SHOW天地-东区创意办公C 座3楼308室(导航“领SHOW天地-东区创意办公C座泉州市丰泽区”可至)】。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比选文件要求递交纸质参选文件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无要求。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及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比选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温陵路中段(九一街口邮政大楼】

  邮    编:【362000】

  联 系 人:【戴先生】

  电    话:【0595-22168828】

  比选代理机构:【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

  邮    编:【350007】

  参选文件采取邮寄方式递交的,邮寄信息如下(疫情期间建议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参选文件):

  邮寄接收联系人:【吴金拓】

  电话:【18959854123】 

  邮寄地址:【见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地点】

  项目负责人1: 吴金拓 电话:18959854123 电子邮件:wujintuo@chinaccs.cn

  项目负责人2:蒋恭楷 电话:18959944818

  项目负责人3:俞炳熙

  电子邮件(异议接收邮箱):wujintuo@chinaccs.cn

  比选代理机构: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