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对国内业务责任中心仓储业务外包项目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本次谈判。
一、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二、项目编号:202108FY-003-2
三、采购标的一览表: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
预计采购金额 |
服务期限 |
谈判保证金 |
仓储业务 外包项目 |
25元/人/小时 |
93万元 |
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6月19日 |
1.8万元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凡有能力提供本采购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报价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均须加盖公章,如为复印件的,另加盖与原件一致章):
1.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载明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项目,如人力资源服务或劳务外包或劳务分包或劳务服务等人力资源服务范围;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按报价文件格式)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按报价文件格式)
4.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服务能力的声明函;
5.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
A、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报价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B、无法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一同提供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不含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不含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6.报价人应提供报价截止时点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评审过程中,采购人还将协助谈判小组对报价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上述网站上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报价人,其报价将被拒绝。
7.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报价。
五、领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2021年10月9日至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物资采购组免费领取或填写完整清晰的下述“报价人信息表”发邮件至740345135@qq.com(联系电话:0591-87579079)。采购人收到邮件后即将采购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报价人。未办理手续的不受理其报价。
报价人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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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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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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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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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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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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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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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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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谈判保证金
供应商应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从供应商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采购人以下账户,供应商须将谈判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与报价文件同时提交。
开户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福州市鼓楼支行
帐号:1402 0232 2960 0316 888
未成交的报价人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成交人谈判保证金于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七、报价文件递交(报价)截止时间:
2021年10月18日下午14:30,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报价文件寄(送)达采购人,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八、公开谈判时间及地点
2021年10月18日下午14:30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12楼会议室。
九、成交原则
采取报价最低成交的原则
十、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采购组 卓先生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斗门水头路10号邮政国际综合楼1207室
联系电话:0591-87579079 13358276166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