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通(辽宁)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邮政公司邮区邮路运输外包(1包)”(采购编号:LNCH-YZ-20210902JT-1)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谈判。
1、项目概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邮政公司邮区邮路运输外包服务(1包)进行采购。
2、采购内容: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邮政公司邮区邮路运输外包服务(1包)进行采购。服务期限为1年,具体内容如下:
包号 |
包组名称 |
预算(万元) |
服务期限 |
抚顺市趟及支线邮路运输(含装卸) |
220.40 |
1年 |
注:本包组确定1名供应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3、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供应商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近三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亏损:
(5)供应商须承诺中标后,根据招标人要求,在省会城市(沈阳)或项目服务所在城市设立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办公地点,并提供承诺书;
(6)供应商能够提供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自有运输车辆。其中,01包抚顺市趟及支线邮路运输(含装卸)20台(含)以上;
(7)供应商以及提供车辆的供应商子公司、控股公司、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法人和非自有车辆的所有人均必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有效复印件;
(8)供应商必须承诺对承担干线运输任务的车辆、人员及邮件进行投保,单车货物保险累计赔付额不得低于 20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万元整),并提供承诺书;车辆手续齐全,供应商必须承诺成交后投交强险、商业第三者险、车损险等,其中,车辆损失险,不计免赔率;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 100 万元(大写人民币 壹佰万元整),不计免赔率;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 10 万元(大写人民币 拾万圆整),不计免赔率;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1座×¥5 万元(大写人民币 伍万元整),不计免赔率;所有险种的保费由承运人承担;
(9)供应商须承诺承担邮件干线运输任务的车辆,累计行驶里程在60万公里以下,且使用年限在5年以内,并提供承诺书;
(10)成交后,供应商承担干线运输任务的车辆必须配备满足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部标协议的北斗/GPS设备,具备接入中国邮政车辆运行管控平台条件,并提供承诺书;
(11)成交后,供应商需承诺承担邮件运输任务车辆,除双方单独约定外包,承运人须保证邮件的单独运输,杜绝邮件和其他货物、物品拼装,并提供承诺书;
(12)供应商提供的承担邮件运输任务车辆,严禁悬挂、喷涂“中国邮政”标识,并提供承诺书;
(13)供应商须承诺提供的车辆应为符合国家规定相关技术标准的厢式货车,车况和性能要保持良好。车辆具备符合邮件运输防火、防盗、防腐、防潮等设备配备要求;车辆驾驶员依法取得与所驾车型相适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并提供承诺书;
(14)供应商可以使用非自有车辆提供服务,非自有车辆必须属于法人单位,非自有车辆须满足资格条件的第8-14条,同时,须承诺对所有车辆的运输服务承担全部责任,并提供承诺书;
(15)供应商要有完善的管理制度,有针对邮政干线运输业务的项目负责人,安排专人负责日常运输车辆调度及运行管理,并提供承诺书;
(16)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起1个累计结算业绩不低于50万元的邮政或快递物流行业委托运输业绩;
(17)本项目与第一、第二成交人签订服务合同。当第一成交人不能履行合同时,由第二成交人接续履行合同。第二成交人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第二成交人知晓并同意:合同期内在本项目第一成交人与招标人合同履约停止后,项目第二成交人接到招标人通知方能开始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招标人要求履行合同。在合同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价格压降。第二成交人在履行合同前7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供应商须承诺认可上述成交原则;
(18)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19)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应缴纳履约保证金,并提供承诺书;
(20)近3年以来供应商曾在安全生产、规范管理等方面发生重大问题,或给招标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负面影响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响应。如未发生提供承诺书。成交后经核实一经发现,直接做废标处理;
(21)近3年以来供应商无企业员工劳资纠纷等经济事项的发生,无重大交通事故、车辆原因失火等事故的发生,提供承诺书。成交后经核实一经发现,直接做废标处理;
(22)近3年以来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24)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注:供应商须按照“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4、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响应的供应商,请于2021年10月28日至2021年11月9日,每工作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 线上报名获取竞谈文件。流程:登陆平台-查看招标项目-供应商报名(上传报名资料的原件扫描件)-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确认标书费(上传标书费转账凭证)-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300元/包,售后不退。
报名材料: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3)提供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许可证扫描件;
未在该平台注册办理CA证书的供应商,请先行注册办理CA证书后详细阅读操作手册,线上自行报名获取招标文件,CA办理: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供应商),或联系CA客服电话400-080-9508。
5、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11月16日9时30分。
(2)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6日9时30分。电子版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6日9时30分。
(3)递交平台、签到: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版的响应文件,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版响应文件“签到”流程。
(4)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沈阳市和平区三纬路5甲(八一公园南门西侧斜对面)开标室。
(5)受疫情影响,本项目除接受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外,还接受以邮寄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6)加密、解密:供应商须在开标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递交的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加密。供应商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编制,并在开标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开标时,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版响应文件现场(远程)解密。
(7)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版响应文件内容须相同。采购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响应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得修改,否则签章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签章)。
6、谈判时间
1)谈判时,供应商须自行在现场(远程)进行电子版响应文件解密。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线上开标。评标时,所有响应文件以线上电子版为准,纸质响应文件仅作为存档使用。
2)谈判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谈判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届时请供应商派代表参加谈判会议。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邮政集团官网(www.chinapost.com.cn)、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东北新闻网(http://lngp.nen.com.cn/)平台上发布。
注:此项目经二轮公开招标未能成立,且第二轮公开招标只有两家供应商可供选择,转为公开竞争性谈判。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采购人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11号
项目联系人: 胡老师
联系电话:024-22564810
采购代理机构:联通(辽宁)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联合路38号
邮政编码 :110000
项目联系人 :祝大鹏 18604046207(项目事宜)
徐杉杉 024-22832326(保证金及发票事宜)
电子邮箱 :lnchzb_wb@126.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沈阳市北市支行
账户名称 :联通(辽宁)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账 号 :3301003329249227621
联通(辽宁)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