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2021-10-26
2、原公告内容: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建筑物采暖系统服务经营范围)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4、服务人员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
更正为: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4)服务人员具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相关证书或司炉工证。
3、原公告内容:报名期:2021-10-27至2021-10-29,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更正为:报名期:2021-10-27至2021-11-03,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4、原公告内容:开标日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21年11月03日上午 09:00
更正为:开标日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21年11月04日上午 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