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诚联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其“苏州市分公司包裹快递类改退批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JSszCG-2021-1119)项下的货物和服务以公开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询价。
1.项目概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根据需要拟启动苏州市分公司包裹快递类改退批条采购项目。
2.询价内容:包裹快递类改退批条20000本,每份100张,预算9.8万元。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4.9元/份。
3.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必须遵守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都不能参与投标:①根据《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和地方关于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被环境保护部门评定为环保不良企业的;②因环境违法构成环境犯罪的;③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环境保护部门依法处罚、尚未整改完成的;④一年内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⑤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要求或者节能目标要求的;⑥未依照《清洁生产促进法》规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⑦当年危险废物规范管理督查考核不达标的;⑧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公开环境信息的;⑨具有其他违反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要求的。(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3)供应商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加盖公章)
(5)供应商在近三年内参与江苏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6)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承诺能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加盖公章)
注: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询价文件。采购人须按照“第四章 应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应答将被否决。
4.询价文件的获取方式:
4.1、购买/发放询价文件时间:2021年11月13日-2021年11月19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4.2、购买/发放询价文件联系人及电话:徐梓蕴、陆可文;
4.3、投标人若电汇购买询价文件,按附件格式填写《询价文件领取确认表》,发送可编辑的WORD版《询价文件领取确认表》连同电汇底单一并传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yuyang_xm.cicdi@chinaccs.cn,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后将电子版询价文件发至《询价文件领取确认表》所填写E-mail中;
4.4、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5、购买询价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1套: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代理人身份证。
5.应答文件递交时间:
递交开始时间:2021年11月24日9:30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4日10:00
递交地点:苏州诚联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苏州市彩香路6号金阊科技产业园3号楼3301室)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s://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诚联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彩香路6号金阊科技产业园3号楼3301室
联系人:徐梓蕴、陆可文
电话:0512-68301744
银行信息1(适用于购买采购文件):
开户名称:苏州诚联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苏州城中支行
账 号:32201989036059005041
汇款备注:XXXXXX分包号(如有)标书费
银行信息2(适用于递交保证金):
开户名称:苏州诚联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金阊支行
账 号:89060154800001291
汇款备注:XXXXXX分包号(如有)投标保证金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诚联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2日
附件:
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1 |
供应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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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供应商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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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供应商联系电话(带区号固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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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纳税人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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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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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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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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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开票类型 |
普通发票 |
9 |
本项目唯一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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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本项目唯一联系人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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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本项目唯一联系人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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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表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为供应商开具中标服务费发票时所需信息。 2.如因供应商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