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农产品展示馆LED屏等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2021-11-05来源:中国邮政网

  本比选项目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农产品展示馆LED屏等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 JSNTCG-2021-146 ,比选人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可前来参选。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农产品展示馆LED屏等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1.2采购内容

  预算金额:16万元人民币(含税)

  服务周期:7日历天内完成安装并通过验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含税参选限价16万元,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含税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5中选原则: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选并计算供应商得分,由评选委员会根据得分高低提出供应商排名建议。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或自然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2.2参选人应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比选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规范,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2.3参选人须承诺能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发票,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2.4参选人如果是厂商下级代理商,须提供厂商正规授权(加盖公章)。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且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2.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参选。

  2.7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参选人资格的;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8)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招标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1 年 11 月05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1 年 11 月 09 日 17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在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请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报名单位到(链接:https://pan.baidu.com/s/1cQAIglscCI_SEB72MRm0zg,提取码:n6ur)下载《报名材料》,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盖公章并扫描,将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wangshuhao.jswy@chinaccs.cn)中,发送成功后务必电话联系(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7721645831)确认邮件收取成功。代理机构确认报名材料齐全后,向报名单位邮件发送招标文件。

  注: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的文件,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等代替;如确需要替代的,应提供公章对“业务章”、“专用章”的授权说明,授权格式自拟。

  4.3比选文件售价 200 元,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售后不退。比选文件费用交纳至比选代理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第8点 联系方式”部分,标书费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方式,账户名称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转账事由”:“如东分公司金沙翠蜜梨包装盒项目+标书费) ”。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纸质参选文件的递交时间: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2 日 14 时 30分。

  5.2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中路51号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9楼908会议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比选,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4)未按本文件要求缴参选保证金的。

  6.   样品的递交

  本项目不涉及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投标网http://www.infobidding.com/

  中国邮政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 

  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人民中路51号

  招标代理机构: 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环城南路11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朱先生

  电    话:17721645831  18118625586

  电子邮件:wangshuhao.jswy@c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三山街支行

  账    号: 9558854301002835087

  2021 年 11 月 0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