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新能源汽车租赁采购项目(第三次)
三、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概况:根据生产需要拟采购新能源车辆共19辆,具体需求如下:
新能源车辆租赁需求表 |
||
单位 |
6-8方(辆) |
4-5方(辆) |
绍兴市分公司 |
10 |
3 |
新昌县分公司 |
6 |
0 |
上虞区分公司 |
0 |
0 |
合计 |
16 |
3 |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1)共计2个合同包,预估总采购额122万元左右。
合同包号 |
产品名称 |
技术规范 |
预估租赁数量(辆) |
服务期限(年) |
★报价要求 |
确定成交供应商数量 |
2 |
6-8方新能源汽车租赁 |
见附件:纯电动汽车技术参数 |
16 |
2 |
≤2795元/月/辆 |
1名 |
3 |
4-5方新能源汽车租赁 |
见附件:纯电动汽车技术参数 |
3 |
2 |
≤1995元/月/辆 |
1名 |
注:技术规范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参数最低标准。
(2)服务期限:2年。
(3)服务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全区(含各县市)。
(4)★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所应答合同包的税费、人工费、车辆的维修费、保险、年检等一切费用,应答报价不得超过报价要求最高限价,若供应商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
(5)具体采购金额以实际业务量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
四、合同包2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绍兴市康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合同包3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东阳市城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该项目合同包2、合同包3经2021年11月8日与2021年11月22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两轮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后,合同包2、合同包3报名单位均为一家,按照相关规定,合同包2、合同包3转为单一来源采购;
六、公示的期限: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1月29日;
七、异议的受理方式: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电话:17767272008
邮箱:yuliuting.gyl@chinaccs.cn
地址:杭州市河东路215号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日 期: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