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宝应县分公司 食堂用品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第二次) 公开比选公告

2021-11-30来源:中国邮政网

  本采购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宝应县分公司食堂用品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ZBTX-2021-ZQ0085,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采购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特公开就本项目的比选进行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宝应县分公司食堂用品设备项目,采购内容为食堂厨房用品以及相关配套设备的购置、安装集成。具体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1.2    采购内容

  1.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宝应县分公司食堂用品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第二次)

  1.2.2采购内容:食堂厨房用品以及相关配套设备的购置、安装集成。具体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1.2.3预算金额:采购预算为11万元(含税)。采购预算金额为招标人根据采购经验和采购需求为基础进行的预估,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3服务地点:江苏省宝应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1.4质量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并满足招标人技术规范要求;

  1.5技术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并满足招标人技术规范要求;

  1.6交货期:自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5天内完成项目的运输、安装及调试,具体以实际为准。

  1.7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产品及安装质保期不低于1年(且质保期内的服务须提供原厂商技术支持;质保期内的所有费用由供货方承担,除因采购方原因人为损坏,产品由采购方承担,服务费由供货方承担)。

  1.8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9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11万元(包含人工、技术费用、运输、安装、维保、其他成本及税费等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全部费用),供应商参选报价(含税)高于相应的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相应服务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2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参选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3供应商须提供一份2019年11月1日以来的类似食堂厨房用品及设备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合同文本关键页复印件【含合同首页、签章页(包含合同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等信息)、销售内容页或销售明细页、合同金额页】;如合同以单价为结算单位的,须提供相对应的结算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4供应商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提供证书复印件)

  2.5供应商须针对本项目提供专门的项目负责人,并承诺负责整个项目的统筹规划、工作安排以及协调对接等工作。(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6供应商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申请、不接受分包、转包。

  2.8本项目要求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项目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活动。

  2.9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参选、参选、应答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两年内骗取成交、中选、成交情形的;

  (6)在最近两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在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供应商在近两年内参与江苏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成交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比选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1 年12月1日9: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1 年 12月3日17:00:00。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响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江苏通服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zbdl.ccsjs.com”支付文件费用,获取保证金账号。

  4.3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1支付平台注册:在购买比选文件前供应商须在“江苏通服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zbdl.ccsjs.com注册企业信息。注册超过60分钟未审核的可联系工作人员:【雷荟沄、祁琳】 电话025-83303501,QQ:2216245928。

  4.3.2支付费用:完成“江苏通服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须登录平台,在“采购”-“购买文件”-“非招标采购”下完成具体项目采购文件网上支付。

  4.3.3支付完成后可在“采购”-“文件下载”处下载文件。

  5.比选保证金及形式

  5.1所有供应商需要登录“江苏通服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zbdl.ccsjs.com,在缴纳比选文件费下载比选文件后,在“采购”-“文件下载”-“子账号查看”处,获取对应项目指定的响应保证金账号(交通银行),然后从本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向该指定的响应保证金账户汇款。缴纳响应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参与响应单位名称完全一致,如果汇款账户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不一致,平台系统将不予接受,比选保证金缴纳失败。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过期则否决响应)将汇出单据复印件随响应文件一同递交。 

  5.2保证金账户名称: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5.3开户行:交通银行南京中山北路支行

  5.4保证金账号:江苏通服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按项目分配的指定账号(下载比选文件后可获取,每供应商、每项目、每标段账号均不同) 

  5.5保证金金额:700元(大写柒佰元)

  5.6如以银行保函的形式交纳响应保证金的,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银行保函原件连同响应一览表原件、响应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一同分装递交。

  5.7比选保证金有效期与比选有效期一致。

  6. 比选响应文件的递交

  6.1纸质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8日09时30分。

  6.2比选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扬州市邗江区文汇西路209号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扬州市分公司202开标室。

  6.3电子比选响应文件的递交:不适用。

  6.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比选,采购代理机构公开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5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比选响应文件:

  6.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5.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6.5.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且仅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jszbtb.com/)、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8.1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文汇西路209号

  8.2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80号

  邮政编码:210003

  联系人:刘雪柔

  电话:15861816211

  电子邮件:1064409870@qq.com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