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木木屋项目外包业务采购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以及采购内容及要求、预算。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木木屋项目外包业务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及要求:共计一个合同包。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数量(万件) |
最高限价 |
总金额(万元) |
税率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木木屋项目外包业务采购项目 |
仓储基础服务B2C(<15万件) |
55 |
1元/单 |
55 |
6% |
仓储基础服务B2C(≥15万件) |
50 |
0.85元/单 |
42.5 |
项目预算:总预算97.5万元。
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杭州木木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补充协议中第二条中的第7小点约定,乙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仓内配套服务如需使用外包服务公司须使用甲方(杭州木木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指定的浙江邮通文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外包操作。因此进行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
三、其供应商资格须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从事快递行业县级及以上内部处理外包项目1年及以上,具备至少一家成功案例;
3.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分公司应答人以所代表的总公司注册资本为准;
4.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5.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对列入我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允许其对本项目进行应答;
7.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应答。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四、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
浙江邮通文博服务有限公司
该项目的公示期限:自2021年12月20日起至2021年12月22日止,公告期3天。现予公示3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
项目联系人:盛女士 联系电话:0571-87182237
电子邮箱:srwworkemai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