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医药仓储中心项目地块建设临时围挡工程比选公告

2022-01-06来源:中国邮政网

  本比选项目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医药仓储中心项目地块建设临时围挡工程 ,项目编号: ZB202201001 ,采购人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为  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自 采购人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工程地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 

  1.2 工程规模: 本次采购内容为临时围挡,总建筑长度为:1077 m,本建筑相对标高±0.000相当于绝对高程(黄海高程)13.8m,详见工程量清单。项目最高限价为:33.7万元人民币(含税)。(施工现场不具备用电条件,投标人自行解决。)                

  1.3 工期:   25 日历天

  1.4 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1.5 本工程采购范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医药仓储中心项目地块建设临时围挡工程施工,包含本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全部内容。

  1.6 本次比选工程不划分标段。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比选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3.评选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选方法:综合评估法。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认定文件复印件或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国税网站查询截图证明。

  4.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或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一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2)根据连建发【2018】421号规定,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由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等事项签署承诺书)。

  4.4投标人须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进行信用查询,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查询截屏图片并加盖公章);

  4.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4.6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与江苏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5.比选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1月6日8时30分至2022年1月1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5.2 在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请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报名单位到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官网(www.ccswy.com)下载《报名材料》(操作指南-投标人指南-报名材料),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盖公章并扫描,将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18936713330@163.com)中,发送成功后务必电话联系(联系人:张天洋,电话:18936713330)确认邮件收取成功。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报名材料内容齐全后,向报名单位邮件发送比选文件;

  注: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的文件,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等代替;如确需要替代的,应提供公章对“业务章”、“专用章”的授权说明,授权格式自拟;

  5.3 比选文件售价 500 元,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售后不退。比选文件费用交纳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方式,账户名称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转账事由”:“ 连云港邮政围挡标书费  ”。供应商因未按本公告要求,而导致响应失败的,本项费用不予退还。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 2022 年1月14日9时00分。

  6.2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55号泰达大厦B座709室 。

  6.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比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6.4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7.样品的递交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 中国邮政集团官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南极南路9号 

  联 系 人:牟工 

  电    话:0518-85504688 

  代理机构: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55号泰达大厦B座7楼

  联 系 人:张天洋  范涛        

  电    话:18936713330                       

  电子邮件:18936713330@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三山街支行

  账    号:9558854301002835087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