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辽宁诚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抚顺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抚顺市分公司清原县农村邮路外包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编号:LNCCZJZX2022-11)以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述:根据清原县分公司提供的采购需求和服务(技术)规范,按照省分公司《关于抚顺市分公司清原县农村邮路外包立项的批复》(辽邮分〔2022〕20号)要求,市分公司综合办公室拟对此项目进行采购,项目预算24.29万元,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3年2月28日。
3、采购内容:
包1为采购清原县农村邮路外包服务。
邮路 |
车型 |
单价(元/趟) |
里程(公里) |
频次 |
预算(万元) |
东片 |
3.5米(5吨) |
268.8 |
210 |
每日往返1趟 |
8.85 |
西片 |
3.5米(5吨) |
166.4 |
130 |
每日往返1趟 |
5.48 |
北片 |
3.5米(5吨) |
294.4 |
230 |
每日往返1趟 |
9.69 |
合计(万元) |
570 |
24.29 |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谈判,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本项目/包最高限价为 东片邮路:268.8(元/趟); 西片邮路:166.4(元/趟) 北片邮路:294.4(元/趟),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4、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国内工商登记注册(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具有服务能力的单位,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7)供应商须承诺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5、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2年3月17日至2022年 3月21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在 辽宁诚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获取采购文件。
6、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3月23日9:30时
2)递交地点: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21-1号抚顺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四楼会议室
3)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响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报价保证金;
4)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7、谈判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谈判。代理机构只接受供应商在谈判当日递交的响应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上发布。
9、其他约定:获取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原件,每份招标文件人民币300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回。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抚顺市分公司
详细地址:抚顺市顺城区长春街1号
联系人:嵇钰
联系电话:024-57611022
代理机构:辽宁诚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 姜姗
电 话:024-52620246
--户名: 辽宁诚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抚顺永安支行
--账 号:21001647608050007130
--电子邮件:lncczby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