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东阳市分公司2022年网点客户生日蛋糕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JHPOST2022-04),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为推进重点业务的发展,采购蛋糕一批,预计采购金额30万元。
1.2采购内容:共1个合同包,成交1家供应商。具体采购金额不作承诺,以实际业务量为准。
采购内容 |
预估采购金额(元) |
*报价要求(折扣率) |
预估总采购额(元) |
蛋糕 |
375000 |
≤80% |
300000 |
注:上述采购内容须符合《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1.3*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产品单价最高限价,按产品单价采购,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本次响应将被否决。
1.4服务期限:一年;首年服务期限到期后实际执行金额未达到预算金额30万元的,首年采购合同终止;在首年服务期限内,实际执行金额已达到预算金额30万元的,首年采购合同终止;首年采购合同终止后,双方无异议可续签一年;
1.5配送:采购人按月要数,成交供应商7天内配送至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东阳市分公司浙江省东阳市吴宁街道振兴路228号金融业务部。
1.6报价:产品价格含配送、包装、人工、增值税专用发票、税费等一切费用,若应答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
1.7需求部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东阳市分公司
1.8结算方式:按月要数、按季结算。供货方向采购人提交送货清单,经采购人核对无误后,开具结算金额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方在收到专用发票后2个月内支付发生金额。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2.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4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5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2.7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3、询价文件获取
3.1询价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2年03月30日至2022年04月01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购买采购文件,请提供以下证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1.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联系方式);
3.1.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1.3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1.4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含联行号信息);
3.1.5标书费缴款凭证(缴款备注:项目编号:JHPOST2022-04-投标人名称-标书费);
3.1.6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至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邮政大楼13楼1307室,同时也可网上报名由应答人将报名资料(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到采购人邮箱1092573472@qq.com。联系人:高工0579-82360578。
3.3询价文件费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4响应保证金:按4000元整收取,所有应答保证金最迟在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3.5履约保证金:签约主体按10000元整收取;在收到成交通知书7天内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至采购人需求单位指定的帐户;履约保证金形式:现金或采购人认可的其他形式。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纸质现场递交 。
4.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2022年04月07日下午14时整,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13楼1307室。
4.3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4.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3.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
4.3.3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
联 系 人:高先生 0579-82360578
电子邮件:1092573472@qq.com
采购人账户:
户 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金华市分行营业部
账 号:1208011019200012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