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合肥邮区中心邮运车辆轮胎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N2022-07-1583 )招标公告于2022年4月7日发布,现对部分内容变更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变更如下: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轮胎及相关业务且供应商须具有所投品牌制造商的销售代理许可(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及销售代理许可扫描件);
2、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次磋商。
5、供应商参与安徽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采购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开标后撤回投标、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由招标人审核)。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违规转包、分包。
二、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变更如下:
获取时限:2022年4月7日至2022年4月15日下午17:00时。
三、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变更如下:
2022年4月27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四、原磋商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五、本次变更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