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辽宁同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驾驶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编号:TZ22-03-007)以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述:为保证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驾驶服务正常运行,需进行新一轮驾驶服务外包采购。将以公开竞争性谈判的采购方式进行实施。按照“一主一备”模式,确定第一成交供应商、第二成交供应商并签订合同,当第一成交供应商不能履行合同时,由第二成交供应商接续履行。采用运输外包服务合同方式实施,有效期1年。
3、采购内容:
邮路属性 (一干/二干/邮区) |
组开单位 |
邮路名称 |
邮路里程(公里) |
主力车型 (米) |
主力车型(吨) |
单程/往返 |
车辆权属(自有/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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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干 |
大连中心局 |
大连-哈尔滨 |
2086 |
20吨(13米) |
20 |
往返 |
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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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该外包项目为驾驶员服务外包,车辆由大连邮政(甲方)提供 |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谈判,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本项目预算为215万元/年,最高限价为5890元/趟(往返),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4、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必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普通货运)》。
2)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近一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亏损。
4)供应商须承诺提供服务的驾驶员依法取得与所驾车型相适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并提供承诺书。
5)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起1个累计结算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邮政或快递物流行业委托运输业绩。
6)近三年以来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7)管理规范:供应商要有完善的管理制度,有针对邮政干线运输业务的项目负责人,安排专人负责日常运输车辆调度及运行管理。
8)供应商须承诺中标后按照中标后的年预算金额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缴纳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合同签订生效日前10日内,人员、设备到位,完成交接工作,并提供承诺书。
9)供应商须承诺中标后,根据采购人要求,在省会城市(沈阳)或项目服务所在城市设立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办公地点,并提供承诺书。
10)供应商必须承诺对承担干线运输任务的车辆、人员及邮件进行投保,单车货物保险累计赔付额不得低于200万元,并提供承诺书;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10 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不计免赔率;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1座×¥5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不计免赔率。所有险种的保费由供应商承担。
11)供应商须承诺长途运输(一干单程在500公里及以上)必须实行“双驾”,确保行车安全,并提供承诺书。
12)供应商具备一定的应急能力且储备一定数量的驾驶人员,并具有管理驾驶员的经验和能力。承诺中标后能够提供服务我公司数量要求的驾驶员,并提供承诺书。
13)中标后,为本项目服务的驾驶员无重大责任事故,无偷、换货物案例,并提供承诺书。
14)中标后,为本项目服务的驾驶员年龄18-55周岁,且驾驶证等相关证照齐全,并提供承诺书。
15)本项目与第一、第二成交供应商签订服务合同。当第一成交供应商不能履行合同时,由第二成交供应商接续履行合同。第二成交供应商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第二成交供应商知晓并同意:合同期内在本项目第一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合同履约停止后,项目第二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通知方能开始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采购人要求履行合同。在合同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价格压降。第二成交供应商在履行合同前7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供应商须承诺认可上述中标原则。
16)供应商须承诺,在使用采购人提供的车辆运输邮件,此车辆视为供应商自有车辆管理,因车辆或车辆行驶原因导致各项赔偿责任全部由承运人承担,各项赔偿包括不限于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导致赔偿、意外事件造成邮件损失导致赔偿等。如因提供车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等,采购人有权从保证金及运费中追偿,并提供承诺书。
17)供应商须承诺,在使用采购人车辆过程中,使用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中航等国有企业油品加油,并提供承诺书。
18)采购人提供的车辆已安装性能良好的烟感报警装置,配备符合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北斗/GPS设备),实时接入中国邮政车辆运行管控平台;供应商须承诺承担卫星定位系统设备采购、维护保养、维修、通信等费用,并确保及时缴纳,提供已知悉本条款,并承诺承担上述费用。
19)因前一承运公司已投保全年度货物保险和驾驶员意外险,如货物保险和驾驶员意外险尚未到期,在承运公司切换时,新中标公司需向前一承运公司一次性支付本保险期内剩余天数的货物保险和驾驶员意外保险费用,提供已知悉本条款,并承诺同意支付。
20)供应商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21)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3)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5、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4月29日至2022年05月07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 线上报名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材料:营业执照副本、《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普通货运)》、“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板块(http://www.ccgp.gov.cn/cr/list)关于本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页面截图,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未在该平台注册办理 CA 证书的供应商,请先行注册办理 CA 证书后详细阅读操作手册,线上自行报名获取采购文件。CA 办理: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供应商),或联系 CA 客服电话 400-080-9508。
(3)领取采购文件:请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在线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流程:登录平台-查看招标项目-供应商报名(上传报名资料的原件扫描件)-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确认标书费(上传标书费转账凭证)-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文件费用为300元/本,售后不退。如有其它问题请联系代理机构024-66765698。
6、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时间:电子版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5月11日09:30。纸质版响应文件仅由成交供应商递交(可采用邮寄方式递交)。
递交平台、签到: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并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版响应文件“签到”流程。
(2)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辽宁同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浑南区禹州广场A2座2-5-2)。
(3)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4)加密、解密、二次报价。供应商须在开标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的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加密。供应商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 CA 证书,进行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编制,并在开标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开标时,使用 CA 证书进行电子版响应文件现场(远程)解密及二次报价,解密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二次报价提交时间为开始二次报价后30分钟。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将被否决;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二次报价则默认其二次报价与首轮报价相同。
(5)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版响应文件内容须相同。采购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响应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得修改,否则签章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签章)。
7、开标:
(1)开标时,供应商须自行在现场(远程)进行电子版响应文件解密及填报二次报价。现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线上开标。评标时,所有响应文件以线上电子版为准,纸质响应文件仅作为存档使用。
(2)开标时间:2022年05月11日09:30(北京时间)。解密时间:30分钟,供应商须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3)开标地点:辽宁同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沈阳市浑南区禹州广场A2座2-5-2)。
注:本项目经二轮公开招标未能成立,且第二轮公开招标只有两家供应商可供选择,本项目转为公开竞争性谈判,故当本项目仅两家供应商报名参与依然正常开展。由于疫情原因,纸质版响应文件仅由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发出之后递交到代理机构(可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邮政集团官网(www.chinapost.com.cn)、东北新闻网(http://lngp.nen.com.cn/)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采购人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11号
邮政编码:110013
项目联系人:胡工
电 话:024-22564810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同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禹州广场A2座2-5-1
邮政编码:110000
项目联系人: 孙工
电 话:024-66765698
电子邮件:TZ20171011@163.com
银行信息(适用于购买采购文件):
开户名称:辽宁同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北站支行
账 号:9550880208028000197
银行信息(适用于递交谈判保证金):
开户名称:辽宁同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沈阳沈河支行
账 号:8112901011500542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