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速递部同城业务部收寄邮件业务外包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本公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 采购内容
1.1服务内容:
供应商提供外包邮件装卸、打包封装、信息录入等工作服务。
1.2服务内容
(1)邮件装卸:在规定时间内在指定地址,按照项目邮件操作要求进行邮件装卸,不能对邮件进行暴力抛、扔等动作。
(2)打包封装:根据业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对指定邮件进行打印面单、打包封装以及粘贴面单。
(3)信息录入:根据详情面单内容,按要求如实在系统录入客户名址。
(4)外包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揽收、收寄、名址录入、预分拣、协助贴单、辅助打包、邮件运输、装卸搬运、集包处理的全流程处理环节。
(5)项目区域: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辖区。
(6)业务外包人员入职基本要求
1)外包人员年龄在 40 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
2)收寄邮件业务外包项目,供应商提供人员的学历层次应在中专及以上,特别优秀者经采购人同意后可适度放宽。
3)供应商入职人员必须至县、市及以上或双方约定的医院体检,合格者方可被供应商录用。
4)外包人员上岗前由采购人配合供应商开展技能培训及考核并取得相应资质。
1.3结算方式
(1)采购人根据供应商完成外包服务项目的质量、数量和结算标准(每项业务的月外包费用均由结算费用和考核费用组成,根据考核费用核算最终外包费用,外包费用=结算费用-考核费用,结算费用=相关业务量×结算单价),经考核评价后支付外包服务费用。
(2)外包服务费为供应商根据本合同约定在其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供应商的全部价款,该价款已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应承担的人工成本、固定资产成本、保险、税费以及其他成本、费用和营业外支出(如侵权赔偿、罚款等)。除此以外,采购人无需再向供应商及其从业人员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双方应在每月 5 日前核对上一结算周期外包服务费,有关书面记录(如双方确认的业务量、电子系统记录等)作为结算依据,采购人验收确认供应商上月服务是否满足合同约定标准,有无服务质量问题及发生考核扣款、赔偿款项等事项,确定金额后向供应商支付;双方认定不一致时,以采购人认定考核扣款、赔偿款项及采购人/中国邮政新一代寄递业务平台信息系统(据实补充修改)中统计数据为准。
(4)合同纳税义务发生时若国家税率发生调整,则合同不含税价款不变,税款和合同含税价款于国家税率变动当日作相应调整。
(5)采购人应当按月支付外包服务费用,支付金额确定后,由供应商按照本合同所列明的信息向采购人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真实有效的且经采购人认可的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发票并审核无误后20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上一结算周期外包服务费;如遇法定节假日或者供应商迟延提供发票的,采购人付款时间相应顺延。
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成交原则:
(1)本次项目入围成交候选人不超过3个。在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按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将按服务能力、业绩等方面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以此类推入围前三名成交候选人;
(2)评委小组将对所有资质响应文件进行初审, 不符合采购文件资质响应文件的报价将被拒绝;
(3)经询价后若首次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则重新发布第二轮报名公告,若重新发布报名公告后供应商数量仍不足3家,为2家且资格审查合格,经评审小组判定报价具有竞争性,则继续进行评审。为1家时转为单一来源采购。
二、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提供一般纳税人资质证明材料;
4、供应商提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三、项目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 年5月10日8:3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2年5月12日18:00:00(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2、报名材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
(4)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5)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3、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保爱路66号邮政大厦16楼综合办采购组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保爱路66号邮政大厦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771-5810182
电子邮件:496525652@qq.com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