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辽宁金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营口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营口市分公司省际一干临时邮路业务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编号:LNJYYZC2022020)以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营口市分公司省际一干临时邮路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3、采购内容:营口至长春、营口至哈尔滨省际一干临时邮路业务外包服务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谈判,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本项目/包最高限价为48.9 万元,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4、服务期限45天,为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9月14日。
5、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投标人须为小规模纳税人及以上企业,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的车辆应为符合国家规定相关技术标准的厢式货车,车况和性能要保持良好。车辆具备符合邮件运输防火、防盗、防腐、防潮等设备配备要求;车辆驾驶员依法取得与所驾车型相适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并提供承诺书。
(5)近三年以来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6)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8)管理规范:招标人要有完善的管理制度,有针对邮政干线运输业务的项目负责人,安排专人负责日常运输车辆调度及运行管理。
(9)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按照中标后的预算金额10%的比例收取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合同签订前1日内缴纳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合同期满,暂未出现任何邮件质量、安全问题,由招标人返还履约保证金的80%。剩余20%部分在一个月后无任何邮件质量、安全事故时再予返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10)经营规模: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根据招标人要求,在项目服务所在城市设立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办公地点,并提供承诺书;
(11)车型及数量:投标人能够提供自有运输车辆6台(含)。投标人提供的车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以下均视为自有车辆):
① 投标人所有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投标人或投标人分公司所有,即提供登记在投标人及其分公司名下的车辆);
② 投标人的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相关子公司、控股公司与投标人的所属关系,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
③ 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法人所拥有的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相关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企业所有);
同时,须提供每台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且车辆年检全部合格,符合国家规定技术标准。核标时如发现存在伪造车辆信息的企业,直接剔除其投标资格。
(12)投标人以及提供车辆的投标人子公司、控股公司、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法人和非自有车辆的所有人均必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有效复印件。
(13)投标人须承诺承担邮件干线运输任务的车辆,累计行驶里程在60万公里以下,且使用年限在5年以内,并提供承诺书。
(14)必备设备:中标后,投标人承担干线运输任务的车辆必须配备满足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部标协议的北斗/GPS设备,具备接入中国邮政车辆运行管控平台条件,并提供承诺书。
(15)保险及理赔:投标人必须承诺对承担干线运输任务的车辆、人员及邮件进行投保,单车货物保险累计赔付额不得低于200万元,并提供承诺书;车辆手续齐全,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投交强险、商业第三者险、车损险等,其中,车辆损失险,不计免赔率;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1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万元),不计免赔率;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10 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不计免赔率;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1座×¥5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不计免赔率;所有险种的保费由承运人承担。
(16)中标后,投标人需承诺承担邮件运输任务车辆,除双方单独约定外包,承运人须保证邮件的单独运输,杜绝邮件和其他货物、物品拼装,并提供承诺书。
(17)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的承担邮件运输任务车辆,严禁悬挂、喷涂“中国邮政”标识,并提供承诺书。车辆严禁悬挂、喷涂“中国邮政”标识。
(18)投标人可以使用非自有车辆提供服务,非自有车辆必须属于法人单位,非自有车辆须满足相关资格条件,同时,须承诺对所有车辆的运输服务承担全部责任,并提供承诺书。
注:上述条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2年7月15日至2022年7月19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辽宁金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7、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7月2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2年7月22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北京时间)
3)递交地点: 辽宁金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会议室 营口市盼盼路南58号-甲60号(恒大绿洲西大门南侧三楼)
4)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响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报价保证金;
5)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8、谈判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谈判。代理机构只接受供应商在谈判当日递交的响应文件。
9、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金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永红街7-11甲
联 系 人:苏瑞
电 话:0417-2829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