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为南通邮政悬挂式自动灭火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NTCG-2022-80 ,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价应答。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南通邮政采购悬挂式自动灭火器等服务。
1.2采购内容:
品名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4公斤悬挂式自动灭火器 |
FZXA4/1.2 |
只 |
710 |
预算金额:99400元(含税)
保修期限:质保二年。二年内如发生失效等质量问题,包换
交货时间:自双方签订合同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由供方送至需方指定地点交货并安装。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最高限价99400元人民币(含税),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1.5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1.6付款方式:安装验收后一次性结算。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或自然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2.2供应商应能够满足本次项目询价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规范,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2.3供应商须承诺能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2.4供应商所供产品须符合国家相关消防标准要求,具体产品质量要达到《检验报告》中所列“标准要求”,须提供《消防产品认证证书》和《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且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2.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
2.7投标人近三年内参与江苏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8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包括期限及区域)的投标人投标。
2.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10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8)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招标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应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询价文件的获取
4.1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7月26日9时00分至2022年7月2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在询价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请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报名单位打电话至0513-85115042(袁女士)处进行报名登记。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递交询价文件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03日14时30分。
5.2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中路51号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9楼908会议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本项目不涉及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公告 中国邮政官方网站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人民中路51号
联 系 人:袁女士
电 话:0513-85115042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