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美达仪器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2022年全省一级干线邮路运输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2240SUMEC/QYHD3040-2)以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谈判。
一、项目概述:2022年全省一级干线邮路运输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具体详见采购内容。
二、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一级干线邮路运输(以下简称“一干”)外包服务,共计57条一级干线线路,共划分为44个分包。服务周期为一年,双方无异议可续约一年。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主力车型,30吨),报价不得超过对应的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分包及最高限价具体如下:
分包号 |
线路 |
里程(公里) |
类型 |
最高限价(元/趟) |
1 |
徐州-哈尔滨 |
1849 |
单程 |
14537.65 |
2 |
南京-长春 |
1859 |
单程 |
14725.13 |
3 |
徐州-长春 |
1583 |
单程 |
12896.00 |
4 |
徐州-沈阳 |
1298 |
单程 |
10696.03 |
5 |
无锡-呼市 |
1656 |
单程 |
13249.40 |
6 |
无锡-兰州 |
1891 |
单程 |
18743.67 |
7 |
无锡-银川 |
1786 |
单程 |
19772.32 |
8 |
徐州-银川 |
1346 |
单程 |
13999.00 |
9 |
南京-西宁 |
2012 |
单程 |
21658.00 |
10 |
徐州-西宁 |
1718 |
单程 |
20359.00 |
11 |
徐州-西安 |
861 |
单程 |
8208.72 |
12 |
南京-拉萨 |
3846 |
单程 |
38000.00 |
13 |
无锡-乌市 |
3839 |
单程 |
36069.46 |
14 |
徐州-乌市 |
3365 |
单程 |
32687.00 |
15 |
无锡-南宁 |
1909 |
单程 |
18398.61 |
16 |
徐州-南宁 |
1858 |
单程 |
16793.19 |
17 |
无锡-贵阳 |
1804 |
单程 |
19206.29 |
18 |
徐州-贵阳 |
1728 |
单程 |
17234.85 |
19 |
无锡-成都 |
1851 |
单程 |
17425.62 |
20 |
徐州-广州 |
1560 |
单程 |
12082.71 |
21 |
无锡-海口 |
2060 |
单程 |
22152.21 |
22 |
徐州-海口 |
2121 |
单程 |
23948.58 |
23 |
南京-南昌 |
584 |
单程 |
6356.00 |
24 |
无锡-南昌 |
745 |
单程 |
7771.02 |
25 |
徐州-南昌 |
834 |
单程 |
7657.00 |
26 |
南京-上海 |
342 |
单程 |
3600.00 |
27 |
南京-杭州 |
296 |
单程 |
2987.00 |
28 |
无锡-杭州 |
238 |
单程 |
2374.23 |
29 |
无锡-北京 |
2268 |
往返 |
13500.00 |
30 |
无锡-天津 |
2088 |
往返 |
12250.69 |
31 |
南京-合肥 |
410 |
往返 |
3800.00 |
32 |
无锡-哈尔滨 |
2176 |
单程 |
16853.29 |
无锡-哈尔滨 |
4352 |
往返 |
25279.94 |
|
33 |
无锡-长春 |
1962 |
单程 |
15348.57 |
无锡-长春 |
3924 |
往返 |
23022.85 |
|
34 |
无锡-沈阳 |
1641 |
单程 |
12837.41 |
无锡-沈阳 |
3282 |
往返 |
19256.12 |
|
35 |
无锡-济南 |
802 |
单程 |
6440.20 |
无锡-济南 |
1604 |
往返 |
9660.30 |
|
36 |
无锡-西安 |
1284 |
单程 |
10628.32 |
无锡-西安 |
2568 |
往返 |
15942.48 |
|
37 |
无锡-昆明 |
2263 |
单程 |
20346.56 |
无锡-昆明 |
4526 |
往返 |
30519.85 |
|
38 |
南京-重庆 |
1411 |
单程 |
11500.00 |
南京-重庆 |
2822 |
往返 |
17250.00 |
|
39 |
南京-福州 |
859 |
单程 |
7700.00 |
南京-福州 |
1718 |
往返 |
11550.00 |
|
40 |
南京-广州 |
1321 |
单程 |
10231.25 |
南京-广州 |
2642 |
往返 |
15346.88 |
|
41 |
无锡-广州 |
1456 |
单程 |
11390.17 |
无锡-广州 |
2912 |
往返 |
17085.26 |
|
42 |
南京-长沙 |
859 |
单程 |
7500.00 |
南京-长沙 |
1718 |
往返 |
11250.00 |
|
43 |
无锡-长沙 |
1028 |
单程 |
9581.57 |
无锡-长沙 |
2056 |
往返 |
14372.36 |
|
44 |
无锡-上海 |
144 |
单程 |
1800.00 |
无锡-上海 |
288 |
往返 |
2700.00 |
注: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谈判,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下列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根据采购人要求,在承运分包内江苏省组开城市设立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办公地点,并提供承诺书(须加盖公章)。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查询截屏图片并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供应商投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6)供应商能够提供自有货车至少40台,且其中牵引总质量30吨及以上的牵引车头20台。投标人提供的车辆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供应商所有车辆(此种情形,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供应商所有);
②供应商的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车辆(此种情形,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其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与供应商的所属关系,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
③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企业所拥有的车辆(此种情形,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相关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企业所有);
以上3种情形视为供应商自有车辆;供应商须提供每台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且车辆年检全部合格,符合国家规定技术标准。核标时如发现存在伪造车辆信息的企业,直接剔除其投标资格。
7)供应商必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有效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8)供应商必须承诺对承担干线运输任务的车辆、人员及邮件进行投保,单车货物保险累计赔付额不得低于200万元,并提供承诺书(须加盖公章)。
9)供应商须承诺承担邮件干线运输任务的车辆,累计行驶里程在60万公里以下,且使用年限在5年以内,并提供承诺书(须加盖公章)。
10)供应商承担干线运输任务的车辆必须配备满足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部标协议的北斗/GPS设备,具备接入中国邮政车辆运行管控平台条件,并提供承诺书。
11)供应商提供的承担邮件干线运输任务车辆,严禁悬挂、喷涂“中国邮政”标识。
12)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具有邮政或快递物流行业委托运输服务项目成功案例(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合同签订金额为单价需提供对应项目结算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13)供应商必须具有按时支付员工薪资及运费的能力,严禁发生因拖欠薪资及运费造成车辆拒卸拒载,并提供承诺书(须加盖公章)。
14)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应按采购人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附件。
15)供应商可以使用非自有车辆提供服务,非自有车辆须属于法人单位,非自有车辆须满足资格条件第7条、第8条、第9条、第10条、第11条;同时供应商须承诺(须加盖公章)对本项目所有车辆的运输服务承担全部责任。
16)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证明材料及相关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17)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18)供应商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19)供应商在近三年内参与江苏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
20)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情形: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办理CA证书及采购文件下载: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审核通过后缴纳文件费用(电汇缴费并上传缴费凭证,平台暂无支付功能)→确认报名成功→下载采购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 808 6131或CA客服电话400 7888 550 (周一~周五9:00-17:00)。
其中,文件缴费流程如下:
(1)用微信关注我司公众号“苏美达仪器”。
(2)进入公众号-“商业会”-“在线购标”。
(3)输入在本项目的项目编号(例:3040-2),点击查询。添加您所要购买的采购文件到购物车,输入购买单位、领购人信息以及发票信息,提交订单并确认微信支付。
(4)支付成功的凭证截图上传至系统即可。
(二)采购文件出售时间及售价:
2022年9月21日至2022年9月26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包,如供应商购买多个分包,最高收取1500元。售后不退。
注: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完成“下载采购文件”的操作。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平台、递交时间、签到。电子版与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9月2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并在2022年9月29日上午8:30-9:30(北京时间)现场完成纸质版响应文件和电子版响应文件“签到”流程。
(2)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及电子版响应文件解密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长江路262号汉府饭店一楼文华厅。供应商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并且携带制作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电脑,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不影响开标后现场解密电子版响应文件。逾期递交的纸质版响应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加密、解密。供应商须在开标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的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加密。供应商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编制,并在开标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开标时,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版响应文件解密。
(4)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版响应文件内容须相同。采购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响应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包括公章的电子签章及人名的电子签章),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签章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签章)。
(5)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当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异常时,供应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的【30分钟内】将操作失败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提交招标代理机构,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如也无纸质版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将被否决。
如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成功但解密异常,或解密截止时间之后仍未按规定完成解密的,以递交的纸质版响应文件开标,如也无纸质版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将被否决。
六、谈判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采购人安排的具体时间现场参与谈判。代理机构只接受供应商在谈判当日递交的响应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中国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苏美达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联系人:文件发售及退保证金事宜:李婧怡025-84532580,技术咨询:朱琳025-84532546、黄丹025-84531274
联系地址:南京市长江路198号